有限公司退股条件

2022-01-08 09:14:54
58人收看
李楠楠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退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一种是由公司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李楠楠
2024-07-26 22:10:14
李楠楠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745113;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821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楠楠律师擅长侵权类、交通人损、工伤等。
展开全部
  •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 有限公司对于破产的债务清算条件包括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有限公司对于破产的债务清算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有限公司的破产债务清算条件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那么有限公司对于破产的债务清算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67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86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中介机构,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担保证明,从中收取一定服务费。担保即意味着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公司要代为偿付,以确保出资人本息不受损失。那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53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条件

    内容: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那么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621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1)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 (2)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4)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 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

    内容: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那么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27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小额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小额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内容: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那么小额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3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从法律的制度设计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无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均可以成为请求权主体,法律并未作特别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1.233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退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一种是由公司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内容:2、法律分析: 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1、法律分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杨一凡律师
    2023.11.2935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内容:所以很多有限公司会选择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那么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75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公司应当依法设立;2、股东有权转让股权;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

    内容: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1、电话催收付款。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四)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公司债务的偿还方式要区别于公司债,公司债的偿还是企业在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在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是对公司债务来说,偿还方式多种多样,除了偿付现金,还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给付货物或其他财务。那么有限公司拒不还钱如何依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22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设立条件有: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附条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附条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内容:上海某贸易公司于2007年12月与李某订立口头买卖合同,上海某贸易公司出售给李某444箱宠物球笼,李某要求上海某贸易公司将宠物球笼的模具赠送与李某,李某答应买下上述宠物球笼。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徐娟律师接受了被告李某的委托,在庭审中主张此买卖合同未生效,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要求李某支付444箱球笼货款142080元,被告方主张因原告未赠送宠物球笼的模具,所以买卖合同未生效,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那么附条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92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控股公司: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董事局的组成;控股公司注册机构王1365先1188生371提示:各地要求不同;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在所持股本中如部分在分派利润或资本时无权分享超逾某一指明数额之数,则该部分不计算在该股本内(控股公司注册机构提示:各地要求不同);另一法人公司是该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31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数量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股权质押合同是公司股东在当铺所有权时签订的书面合同,受法律保护,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在发生问题和纠纷的时候有法所依,那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呢?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两类: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那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78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该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出质,对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允许的。那么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89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且持续经营能力;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如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刘晓红律师
    2022.03.2539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