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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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如下:1、一般由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2、拒绝的方式包括口头拒绝、书面拒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的特定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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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
内容: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是什么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设置探望权制度,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矛盾、纠纷。《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163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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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权会怎么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权会怎么样
内容: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权会怎么样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都会把孩子的抚养和探望问题一并解决,但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法院调解离婚中,也有不对上述问题进行处理的情况,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单独就探望提起诉讼。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即使另外组织家庭,也仍享有探望权,不能以未支付抚养费为理由剥夺,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于经济拮据,李女士没有支付抚养费,张先生以此为由拒绝李女士和孩子见面。在一次探望过程中,李女士甚至拨打了110。李女士不得已来到镇江市润州法院,寻求司法帮助,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原告对所生之子享有探望权,探视方式为带回团聚”。那么恶意行使探视权探视权会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27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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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内容: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抚养权的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多久一次,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135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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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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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王学瑞律师2022.03.2645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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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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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对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和权利的恢复情况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直接抚养方的协助义务。婚姻关系终止,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那么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69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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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方式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向法院申请拍卖。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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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定担保有哪些方式?
陈宗琼律师
2019法定担保有哪些方式?
内容: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那么2019法定担保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83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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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方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方式
内容: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方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0.2765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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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租赁合同撤销权的条件和方式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使租赁合同撤销权的条件和方式
内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这个规定明确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那么行使租赁合同撤销权的条件和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866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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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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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约定不明_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保证 约定不明_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内容: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
张嘉娱律师2022.05.06400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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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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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定担保方式有几种?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9法定担保方式有几种?
内容: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那么2019法定担保方式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93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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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1、需是以建设工程为完成物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应当属于可折价、拍卖的性质;3、承包人需履行催告义务并给予发包人合理履行期限;4、建设工程应当已竣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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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那么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97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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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的条件:(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二)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三)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四)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五)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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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探望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
内容:探望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是怎样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由于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子女的利益,因此,立法上有必要进行法律调整。所谓探望权的行使是指父或母具体实施构成探望权内容的行为,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民事权益。探望权的行使只能是权利人本人单独行使,他人不得行使。例如,继父或继母不能以其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取得照顾权,对抗探望权人依约定或者判决确定的方式和时间行使探望权。那么探望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1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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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担保方式包括了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定担保方式包括了哪些
内容: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那么法定担保方式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76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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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
内容: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条件为:债权合法并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但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事先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行为又会不断地使其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甚至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至开庭审理前期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其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或本已到期的债权成为未到期,这样明显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实质条件,也是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性法定标准。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那么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10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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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见面;二、短期生活在一起;三、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四、共同进餐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那么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18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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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340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法律咨询 53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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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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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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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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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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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姚平 84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