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丈夫的名字,丈夫死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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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但根据婚姻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徐女士仍然可以被认定为该房子的共有权人和小区的业主,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但该房产是徐女士与其丈夫在婚姻期间内所购买,根据婚姻法,除非有婚内财产约定,否则房屋将被推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各占50%的权益,三、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徐女士有合理的法律依据主张自己作为该房产的共有权人和小区的业主,尽管徐女士认为她作为婚后购买的房屋应享有一半产权,社区工作人员却认为只有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才算是业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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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你丈夫提出离婚时你要学会面对问题,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因为情绪失控让情况造成无法挽回的地步,提高自身价值不要在家庭经济依赖丈夫而活着,老公一吵架就提离婚怎么应对1、面对老公在吵架时提出离婚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应对建议: 保持冷静:尽量避免在情绪激动时与老公进行争吵,下面是一些应对老公提出离婚的方法:保持冷静 当老公提出离婚的时候,很容易情绪失控,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大哭大闹、威胁或恐吓等,沟通解决:尝试与男方进行开放、诚实的对话,了解他为什么总是威胁离婚,可能有一些误解或不满可以通过沟通解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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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专属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关于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算谁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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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按照规定,房子必须要登记才能够发挥处分的作用,而登记簿上所显示的名字就是所有权者。如果仅仅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就可以按照其意愿自由处分这套房子,可以出租可以买卖可以自己住,也可以抵押。但是这一系列的行为中,需要签订合同的都是由其本人签字才会生效。例如,夫妻两人一起买的房子,但是只登记了丈夫的名字,那么妻子想要出租出去,没有丈夫的同意是不可以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在处分方面,则需要两个主人达成一致才可以真正的处分。一个人是无法处分该房子的,即使处分了,也是违法的。这就是房子写两个人名字的最大好处。那么房子写一个人名字和两个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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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丈夫欠债妻子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如果丈夫欠债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那么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妻子应当在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内承担责任,法律分析: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只要是用于家庭共同投资,或者用于家庭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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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虽然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明曾予其中一方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时安置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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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刘女士通过支付金钱的方式要求第三者离开其丈夫的行为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又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赠与行为及双方已经实际成立的赠与合同应属无效,其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款项50万元,案件亮点当事人在与对方调解还是等待判决的过程中犹豫了,因为刘女士想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定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的事实,但元甲律师建议:如果法院出判决书,则会出现其丈夫的名字,对她继续维持婚姻的目的不利,于是刘女士听取了元甲律师的意见,果断选择调解结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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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分割,以保障双方的权益,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因丈夫吸毒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包括法律规定、如何界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以及注意事项等,所以,对于因丈夫吸毒导致离婚的情况,财产分割的方式要依法进行,因丈夫吸毒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详解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丈夫因吸毒问题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其次,当事人意愿原则是指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将依照协议进行判决,首先,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因丈夫吸毒导致离婚的事实证据还是财产情况的证明材料,都能够为财产分割提供有效的依据。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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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出轨丈夫怎样挽回婚姻1、首先要与妻子进行坦诚的对话,了解她出轨的原因和她对这段婚姻的态度,老婆出轨怎么挽回夫妻感情1、妻子出轨怎么挽回婚姻 最好的方法是不要使用暴力,很多男士在知道自己的老婆出轨后会做出很偏激的事情,比如冷暴力,语言暴力,行动上的暴力,严重时甚至会造成妻子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心灵上的伤害,妻子出轨老公该怎样挽回1、首先,老公们需要以冷静的态度面对这个事实,4、当老婆在外有人并出轨时我该怎么挽回1 正确认识到自身的责任 在经营婚姻过程中,在你察觉自己老婆出轨了,你需要敢于的面对,敢于的解决困难,不可以总想回避,是因为回避是难以解决任何问题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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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了解法定继承的规定:在丈夫过世后,妻子、子女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房产,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建议大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二、丈夫死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丈夫有遗嘱的情况如果丈夫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该遗嘱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房产将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王先生的妻子、子女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房产,了解法定继承的规定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房产继承事宜,特别是当涉及到婚前财产,丈夫过世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时,往往更加复杂。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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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夫妻双方在债务产生时明确表示共同为债务人,并签署了共同债务的书面协议,丈夫婚内创业债务才能算作共同债务,总之,丈夫婚内创业债务可以算作共同债务,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合同约定和行为来确定,最后,夫妻双方可以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创业债务的分担和处理方式,以减少可能的纠纷和损失,其次,夫妻双方应当合理分担创业债务,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因此,对于丈夫婚内创业债务,保护个人利益尤为重要,丈夫婚内创业债务是否算作共同债务,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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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陈先生认为,姜女士利用自己想维系夫妻感情的心理,欺骗自己向其赠与房屋产权,但没有履行房屋赠与所附的维护婚姻关系的义务,构成欺诈,婚后,姜女士多次向陈先生提出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屋的房产证上,但由于陈先生的父母极力反对,陈先生始终没有同意,夫妻两人经常为此争吵,姜女士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欺诈,陈先生对自己的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附义务一说,房产证加名后,自己也一直努力与陈先生修复感情,因此不同意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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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那么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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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夫妻双方对住房的产权比例是按照出资比例计算的,不过在司法实践上,由于出资认定的困难,分两种情况处理。房产证上署我和丈夫的名字。房产登记时,要求注明产权比例,如甲占70%,乙占30%。鉴于邵小姐和丈夫在产权证中明确产权比例,因此在无更明确出资证明的前提下,可以认定为双方各持有50%的产权。因此,还是建议邵小姐与丈夫签订一份出资量的协议为佳,一式双份,两人签名,不必公证。那么房产证共有名字,离婚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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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林兰为此将丈夫和婆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七里河区法院一审支持了林兰的诉讼请求,刘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2月23日,兰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刘磊和母亲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所签合同无效,该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刘磊名下。推荐阅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林兰和刘磊婚后购买了建筑面积62.43平方米的集资房,产权登记在刘磊名下。3月,刘磊再次将妻子林兰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收到法院传票后,林兰才得知房屋的产权人已经变成了婆婆的名字。那么离婚前丈夫贱卖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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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丈夫出轨,什么材料证据都没有,怎么才能离婚?很简单,只要向法院申请一份调查申请书,请认真看完视频,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欢迎私信我。
发现丈夫偷着给自己父母转钱,妻子知道后能不能起诉?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父母为自己婚后买房,建议全额出资(自己一定不要出钱),写自己名字,才能保证房屋是自己个人的。 🚩如果自己父母只能出首付,那就去公证处做个人赠与公证,把这笔首付赠与给你个人。 🚩然后买的房屋,写自己名字。这样至少能保证首付部分所对应的房屋价值是个人的。 🚩如果共同出资购房,房屋最好写夫妻俩的名字,谁也转不走。 🚩对方父母出资购房,要保证不是附条件的赠与,保证不是借款。 🚩如果你证明不了是赠与,现在推定是借款。
你为委托人全力以赴 据理力争 你在法庭上义正言辞 言简意赅 你让审判者肃然起敬 你让被告人闻风丧胆 你让委托人感动万分 你的名字叫元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