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大的股东能决定出售公司项目吗?

2022-01-24 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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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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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大股东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可以做出有效决议,处分公司股权。但小股东如对合并或分立公司不同意,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退出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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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7-26 19:42:21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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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股东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可以做出有效决议,处分公司股权。但小股东如对合并或分立公司不同意,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退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需经股东同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需经股东同意

    内容:债权债务转让是否需经股东同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转让债权的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而转让公司债务的没有规定需要经股东会议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是否需经股东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26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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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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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张芸律师
    2024.04.286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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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分。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 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还是坏,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还是坏,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内容:股东质押股权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获取融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为股东提供了资金周转的灵活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并不能直接判断是利好还是利空。通常的情况来看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本身不是一件坏事,可能是公司现在需要现金周转,股东便向银行用股票质押来获得贷款,再用这笔钱完成项目,如果项目完成后带来的里润丰厚,那就是很大的利好。

    李楠楠律师
    2023.08.1782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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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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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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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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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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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小区地下车库的出售、出租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谈小区地下车库的出售、出租

    内容:笔者在法律咨询接待中,经常碰到市民了解小区地下车库出售、出租问题。在此情况下,关于开发商对地下车库的处分问题,上海市房地局于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地下车库预售申请及许可证发放等有关问题的操作口径》一文作了明确规定:“商品房项目附属的地下车库应优先满足本地块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购买、租赁。对地下车库的出售,则仅规定优先满足本地块范围内的购买人,并未禁止出售给小区以外的购买人。如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则开发商不得出售车库的产权。同时根据“谁投资、谁收益”原则,此种情形下的停车费收入应归投资人,即开发商所有。那么谈小区地下车库的出售、出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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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19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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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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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

    内容: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但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情况,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股东对企业的债务豁免。那么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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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5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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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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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股权分割,是否应当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股权分割,是否应当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内容:03相关案情(案情: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原告:侯某(男),被告:张某(女)系侯某前妻、隐名股东,第三人:洪某系显名股东,第三人:广德建材公司,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洪某持有的第三人广德建材公司33.33%的股份,被告系第三人洪某名下的隐名股东,占上述股份的三分之一,即占11.11%的股份,04原告侯某要求判令:确认及分割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第三人广德建材公司的11.11%股份(出资额11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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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255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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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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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经营什么,是否影响到公司的收益及经营,是否给公司带来损失等。如果有,就违法了。如果独自经营的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就正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股权代持纠纷,代持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代持纠纷,代持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内容: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以及还有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再者就是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的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法律主观: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具体:名义股东更容易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相关风险,股权代持协议要点有:(1)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许瑞林律师
    2024.01.244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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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内容: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1、虚假出资纠纷,3、虚假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法律主观:公司股权纠纷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资不足纠纷,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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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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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

    内容: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 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张旭律师
    2024.03.0662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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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特殊情况下,股东会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欠外债1000万,股东们就应当额外承担那500万债务的连带责任,用个人财产来清偿。如果股东中途却将公司资产抽逃,导致生产经营项目的中止,应当在抽逃公司的资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结果公司欠债80万,债权人就起诉吕某,因为吕某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因此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股东却未在法定期限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甚至股东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追究其债务清偿。那么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3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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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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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转包吗(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包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转包吗(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包吗)

    内容:(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如需分包可事先明确采购项目分包规定,包括: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验收标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黄东洁律师
    2024.01.1684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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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和公司签定合同。但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项目公司和股东之间的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赔偿项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赔偿项目

    内容: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赔偿项目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主要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等,因为货物的损失导致货物出售能够获得的利益无法实现,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对此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何种情形间接损失不予赔偿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有:1、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赔偿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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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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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一套房产不一定能够成公司重大资产,故可以不经全体股东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 法人恶意欠款股东怎么办(法人欠款股东有责任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法人恶意欠款股东怎么办(法人欠款股东有责任么)

    内容:(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未经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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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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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要经股东同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要经股东同意

    内容: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是否要经股东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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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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