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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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政府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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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可以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可以呢
内容: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可以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55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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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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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安置房在有产权证的情形下,可以买卖。但是一般农村安置房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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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能立房屋遗嘱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房能立房屋遗嘱吗
内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拆迁安置房能立房屋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35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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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全国各地征收房屋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要看征收补偿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具体能获得的补偿款以及安置房屋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所注明。以们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国务院公布的补偿标准为准。如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来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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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按揭房能贷款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套按揭房能贷款吗
内容:按揭房能贷款,申请人只需将名下的房产,以“高额抵押形式”向银行提出“综合授信”申请,等待审批成功后,不超过授信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多次循环使用贷款资金,最长期限可达30年。那么一套按揭房能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452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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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效,发证以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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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公正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公正吗
内容: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订立遗嘱对自己的遗产作出处分,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按遗嘱的约定处理遗产,由遗嘱继承人继承。对于遗嘱没有约定的财产,按法定方式继承,那么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公证?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孔孟廷律师2021.11.0519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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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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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房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尚未取得产证的安置房不可以买卖。安置房买卖分为两类,一种房产属个人所有,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方可办理房产证进行买卖;另一种有房产证,可自由上市。在调查清楚房屋的产权性质后,如果房屋具备产权证,可以放心买卖;安置房在拆迁时如果手续不全,就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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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房能买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房能买吗
内容:债权转让房能买吗债权房可以买卖,但是买卖前必须注销抵押才可以。而且买卖是必须告知买房人房屋的具体债权情况,买家同意即可,抵押人在转让或出租房屋时,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或出租所得的价款也应当先清偿担保债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转让房能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42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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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置房必须要5年以后才能交易买卖,虽然安置房与商品房有差别,但是如果安置房的房产证下来了的话,满五年就可以进行交易。五年时间一满,就可以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后,即可自由买卖过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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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许瑞林律师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内容: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直接执行抵押物的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债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抵押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即在债务到期未偿还时,抵押物可以直接由债权人处理,那么债权人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不经过法院程序直接执行抵押物,(1)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价值而非追求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亦即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进而保障债主的财产免受损失,这也是民法创设担保物权的初衷。
许瑞林律师2024.03.0831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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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安置房不可以抵押贷款,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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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内容:因此,如果回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领取了房产证,那么它就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如果您的拆迁安置房拿到了房产证,政策并没有说不能进行交易,或者说限制交易的期间届满,此类拆迁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因此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进行买卖的,回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综上所述,回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在购买或出售回迁安置房时,要先明确该安置房屋的性质、来源、权属、政策等情况,签订有效合法的买卖合同,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杨一凡律师2023.07.1070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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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如果购房者想要去购买安置房,那么在购买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安置房的产权,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那么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进行买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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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棚改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棚改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
内容:棚户区,大家都知道,是民生工程,也是国家大力改造的项目。棚户区改造就需要对棚户进行拆迁,而拆迁棚户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那么民法典中棚改安置房能不能可以过户?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姚平律师2021.09.17106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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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担保和抵押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张嘉娱律师2024.01.2998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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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安置房取得了房屋产权,没有地方政策的限制,就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如果安置房还没有获得完全的产权,地方政策也有限制,就是不能进行贷款的。因此,安置房是否能贷款主要根据安置房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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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买吗应注意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产权房能买吗应注意什么
内容:小产权房能买,但不能入市出售转让。买小产权房时应注意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抵押流转。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那么小产权房能买吗应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0610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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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但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此时安置房屋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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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买吗?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小产权房能买吗?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内容:本文主要是对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合同效力问题、小产权房抵押问题、离婚时小产权房处理问题等主要情形进行分类及法院对这几种情形处理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大家更加清晰的了解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纠纷案件中的裁判规则。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法律规定:《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后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原、被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协议。那么小产权房能买吗?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0610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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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拆迁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开发商代为建设的,所以房产证也不是入住之后就能办理下来,一般需要等待几年才能办理下来。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需要有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原来房屋的房产证、查档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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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
内容: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10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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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房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尚未取得产证的安置房不可以买卖。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体情况如下:1、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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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产权房能落户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小产权房能落户吗
内容: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根据国家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故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其二,小产权房屋没有产权证,非本集体组织人员“购买”后,一旦国家政策要求清理时,没有法律保障。其四,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过户,不得转让、抵押;其五,小产权房一旦因房屋遇到纠纷、法院往往不予受理。因为这类房屋价格一般比较低,如果仅作住房用途而不是用作投资,小产权房还是可以考虑购买的。那么北京小产权房能落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0636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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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办理。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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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办理公证和继承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安置房能办理公证和继承吗
内容:继承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李维律师2022.03.22103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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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安置房是否适用强制过户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安置房是否适用强制过户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是非常普遍的,对房屋征收拆迁后,房屋征收部门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可以获得安置房,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能不能适用强制过户?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刘晓红律师2021.11.07106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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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退伍安置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则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例如: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复员费30万元,而其入伍年龄为20岁,夫妻结婚10年,则该复员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30万÷(70-20)×10年=6万元。姚平 2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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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42评论 -
什么样的抵押 优先受偿!
郭铭芝 916评论 -
担心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甚至抵押房屋,先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宋官骐|元甲律所 88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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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甚至抵押房屋,先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黄东洁 743评论 -
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姚平 573评论 -
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大律云律师团 35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