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管辖法院

2022-01-27 18: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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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需要按照被告就原告来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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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1:48:06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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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刘某无法向双方约定的法院起诉,而只能向彭某所在地或双方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 不当得利返还的管辖法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不当得利返还的管辖法院

    内容:不当得利返还的管辖法院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那么不当得利返还的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620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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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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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者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综上所述,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由以上法院对不当得利进行管辖,当事人的约定如果与此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此规定来。如何认定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81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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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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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有什么规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有什么规定

    内容: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有什么规定不当得利管辖地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那么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40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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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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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2019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2019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内容: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那么2019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634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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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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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内容: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法律规定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即使一方提起诉讼,也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该如何处理。

    张芸律师
    2024.01.0399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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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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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审批机关即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举办者身份审查属于实质审查,该行政机关需要对举办者提交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确认或否定举办者身份资格属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限范畴,包含了行政许可内容。故确认或否定举办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应当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 不当得利管辖及管辖法院怎么判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不当得利管辖及管辖法院怎么判断

    内容:2、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那么不当得利管辖及管辖法院怎么判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634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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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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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不当得利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不当得利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那么不当得利的管辖地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628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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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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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

    内容:不当得利管辖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65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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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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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需要按照被告就原告来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内容: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履行地、管辖等不做约定,发生纠纷后,悔不当初,因为被告的经常住所地或者户籍地都在外省,最后异地起诉,费时费力,增加维权成本。下面是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的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哪些法院有管辖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0.2370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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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钱不当得利返还管辖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金钱不当得利返还管辖是什么

    内容:金钱不当得利返还管辖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是属于普通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向经常地法院起诉。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金钱不当得利返还管辖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44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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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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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那么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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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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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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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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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涉及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则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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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635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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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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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不当得利管辖是哪个机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网络不当得利管辖是哪个机构

    内容:网络不当得利管辖是哪个机构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网络不当得利管辖是哪个机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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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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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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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

    内容:在采矿权转让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纠纷的管辖方式,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的实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矿权转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当采矿权所在地与合同签订地不一致时,双方可以选择采矿权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采矿权行政许可纠纷法院管辖规定是:由矿藏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当双方选择这种管辖方式时,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进行审理,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权&mdash。

    翁玉素律师
    2023.12.2946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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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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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技术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技术合同可以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陈宗琼律师
    2024.03.26102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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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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