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法院可不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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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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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不能将法院检察院列为被告,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类案件,如果办案过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追究办案人个人的责任,不能将法院检察院列为被告,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类案件,如果办案过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追究办案人个人的责任,法院可以成为被告么1、法律分析:可以,法院也是民事主体,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被告。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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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高州某公司因为拖欠八十万货款,被债权人某建筑材料销售公司告上法庭。对于具有实际困难的债务人高州公司如果想解除这个财产保全的申请,那么作为被申请人是需要一定的担保才能实现的。在民事诉讼法中我们知道其中第95条介绍,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确实的担保,那么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是被支持的。但是不是所有的被申请人凭借一面之词就能得到准予的。财产保全在解决经济纠纷案件中是对判决执行的最有力保证。所以在法院接到被申请人所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后是要对其担保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确定的。其实对于被申请人来说最明智的解除财产保全就是进款将欠款偿还。那么债务纠纷中被申请人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可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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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是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被申请人一旦败诉,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有关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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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仅解除双方的人身关系并无财产分割的内容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调解协议明显违反自愿原则应予再审的规定可以立案再审。评析根据现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解除婚姻人身关系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对本案能否立案再审法院似乎处于两难之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那么从本案看解除婚姻人身关系案件再审的特殊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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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法律主观:婚姻纠纷的处理方式: 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4、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 ...,调解人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对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现状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要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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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行有效的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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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宣告婚姻无效得到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的提起来自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民的申请,不像普通民事案件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它不是解决某种民事权益争议,而是请求法院确认无效婚姻事实的有无。此种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人员不得提起上诉。关于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上诉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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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离婚案件一般怎样受理1起诉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6法院开票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即时向法院调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那么法院离婚案件一般如何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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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被起诉财产保全怎么解保被起诉财产保全的解保方法具体如下: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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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还需要法院审判之后才能够确认是否解除夫妻关系。单方解除婚姻关系并非一方向社会公布解除就解除而是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效果。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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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危及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财产问题。那么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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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立案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签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诉讼须知调解须知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6法院开票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即时向法院调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那么法院离婚案件一般怎样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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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我国法律对婚姻的解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件从而为离婚案件的庭前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那么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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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1年2月7日何某与孙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小吵何某外出不归毫无音讯下落不明。2013年10月12日孙某以何某下落不明已满2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之法院要求与何某离婚并自行抚养小孩。该类情形虽然不能判定孙某与何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可视为已经破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的规定处理即对何某须进行公告查找通过查找确无下落人民法院方可解除他们婚姻关系。可见公告查找是解除“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判决解除。那么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婚姻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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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上诉的案件,法院发回重审了,案件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二婚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二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二婚再次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婚姻登记处发证费等费用。费用的具体数目视地区及具体情况而定,在一线城市一般需要花费2万元以上,二三线城市则较低。如有低收入或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法院免费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