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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村民签字。理由:征地只能征收,不能征用。征收是改变土地所有权,而征用是改变土地的使用权。乡村土地征收是不需要证得村民认可的。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征收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征收乡村土地时应当遵循法定的流程。也就是四公告一方案。如果无四公告一方案,那么土地征收是违法征收,村民能够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确认其征收土地违法,予以撤销。同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且其应当按土地的性质得到分别级别的政府批文准许。征收基本农田的一律报国务院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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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征地补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嫁女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征地补偿
内容:出嫁女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征地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时没有农村经济集体户口的,不能分配征地补偿款,但有权继承父母的征地补偿款。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那么出嫁女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征地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3162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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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处理政府和开发商强行征地的方式是: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行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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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征地赔偿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民征地赔偿标准
内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那么农民征地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0360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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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开发商征收土地的,在二年内不开发的征地作废。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征收时,两年内不实施征收的、实施征收后停工超过两年的,征地批文作废,对于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收回。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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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吗_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吗_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于海明律师2022.05.07228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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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征地补偿标准异议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处理征地补偿标准异议
内容: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那么如何处理征地补偿标准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0320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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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于征地补偿时对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未满18岁的小孩、劳动力、老人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必须确定一个时间点,一般以征地方案公告时间或者获得批准的那一天为准。只要人在这一天之前活着、进入了征地补偿名单就有权参与分配。假如征地公告5月1日张贴公布,8月才开始分配,只要人在5月1日前活着、不管是6月还是8月死的都正常参与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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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开发商征地需要哪些手续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开发商征地需要哪些手续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对于土地征收的相关事宜非常关注。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是有一定的计划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那么对于民法典开发商征地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刘晓红律师2021.09.1724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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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开发商征地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及时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征地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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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开发旅游如何补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家征地开发旅游如何补偿
内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共有4种方式。
段建国律师2022.03.2586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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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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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得非法挪用、侵占的,如果非法扣留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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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可以强行征地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开发可以强行征地吗
内容:征地必须有合法的手续,经过严格的程序,房地产开发没有权利强行征地。那么房地产开发可以强行征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0357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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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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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必须依据法定的流程,否则村民可以拒绝征地并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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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村民因征地拆迁纠纷掀翻市长轿车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安徽池州村民因征地拆迁纠纷掀翻市长轿车
内容:四川新闻网11月24日报道 11月4日以来,一则主题为“安徽池州强拆,市长遭村民暴打”的帖子在天涯、猫扑等网络社区广为流传。该网帖称,11月3日,安徽省池州市市长方西屏带城管、公安等力量参与该市贵池区梅龙镇的拆迁谈判,声称“不做市长,也要在20天内把梅龙镇铲平”,激起当地村民的愤怒,其座车被掀翻,本人“仓皇逃走”。征地引发的掀车事件“省里规定一亩田给3万多,政府只给我们1万,两万多强制交养老保险,老百姓才闹的。11月4日,有关池州市长方西屏“率队强拆”,誓言“不干市长,也要20天内铲平梅龙”的帖子,配以事后被彻底掀翻的奥迪A6座车照片,出现在网上。那么安徽池州村民因征地拆迁纠纷掀翻市长轿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2855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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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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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
内容: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互换耕地所获得的占地补偿款不构成不当得利。2013年5月,因矿山开发占用耕地,袁某换李某的耕地获得补偿款1.6万元。李某认为袁某取得的补偿款应予返还。遭拒绝后,李某于2015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承包土地互换不因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而解除。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那么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614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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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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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_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临时用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_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吗
内容:开发商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龙珊律师2022.05.10562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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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开发商征地付款计算方式是: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3、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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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农村费用包括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农村费用包括什么?
内容: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那么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农村费用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2921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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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征用方案需要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本村土地征用补偿方案涉及村民利益,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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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是否能按照遗产继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征地补偿款是否能按照遗产继承
内容:没有分得补偿款的村民,认为应当分得补偿款,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村委会在补偿款分配后,自通过分配方案的村民会议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村民(人员)应否分得正地补偿款。在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确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委会在提存的金额中依法发放;否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委会对应当发放的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0天内,再次平均分配补充发放。那么征地补偿款是否能按照遗产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3125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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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政府可以依法参与开发商实施的征地拆迁行为,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的人民政府部门。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政府有权委托开发商征收国有土地,开发商无权单独征收土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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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地赔偿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征地赔偿标准
内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那么农村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3103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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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村民的继承人是否征地补偿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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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村民的继承人是否征地补偿
内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那么死亡村民的继承人是否征地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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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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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连续三年未开发的,可以向原批准机关进行申请,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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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能征地吗_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能征地吗_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
内容: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发商征地安置时间超过合理期限的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翁玉素律师2022.05.0738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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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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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的惠民工程经济适用房项目,原开发商资金紧张导致车库和底商烂尾,我方当事人承接项目后顺利验收完工,对方却不按约支付工程款 律师介入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对账,最终调解成功回500余万工程款并获得优先受偿权👍🏻
王熙 542评论 -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13评论 -
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62评论 -
2023年欠钱不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了,欠钱不还的,一次次的问他要,一次次的在拖,这就是在挑战你的底线啊,就是在用怀柔战术来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溃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弃,你是这种情况吗?被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一说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32评论 -
法院不愿意给你做这些事情,是不是因为法院没收钱啊,就我就我是不是的钱没给到位,不是的,是做不过来,给他钱也没用,对,那我要查控,查控不了,他不给我查,那我怎么知道那个他的那个财产线索,你不知道是吧?律师可以知道呀,我们可以查呀,律师可以查,对我们是可以查的,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帮我们去出一些调令,然后来查询他的一些财产情况也是可以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97评论 -
我说这300块算是我借你的,嗯,我也不入股了,嗯嗯,结果现在我找他要不给了,在你刚刚描述的过程中,其实你们双方之间有可能存在两种关系,一种关系呢,就是你用你的这个300万作为一个股权,然后入股,那这个过程中其实就是要风险订单的,这个就叫这个合伙这样的一个一个纠纷嘛,另外一个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纠纷,就是借贷,最后你们其实形成的是借款的这样的一个合意,首先确定诶你们到底是哪种关系,如果他到期了没有还你钱的话,你让他把钱还给咱们就OK了,那我现在就怕他别拿出那个股东协议,他说对他说他说我是入股,那要是按照入股退股的那来说,那我可。
亏了,对,我个人认为还是快速的让律师介入,帮您去和解,用和解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另外呢,可能我们要同步进行的是查询一下对方的资产情况,来确认一下他的还款能力到底是什么样的,然后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调解。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00评论 -
我跟他和解书已经签了,嗯,是不是咱们马上就可以强制执行他财产,哦,那肯定不是的啊,我告诉你什么样的情况下,你签了和解协议可以进入强制执行,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最终生效之后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我们什么样的情况下,建议大家说我们双方之间达成一个合议,比如说你欠我钱,或者欠我工程款,咱们之间签了个还款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说写清了到底多少期,多少期,你分多少期还我,每一期给我多少钱,嗯,好,咱们双方都认可了,其实签完这个协议之后,如果你到期了没还怎么办?其实这个协议里面其实有很多的一个小技巧,比如说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比如说约定到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是一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说产生违约了,我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呀,什么差旅费呀,保全费啊,诉讼费呀等等一系列的费用由违约方来承担。你这些都是可以在和解协议。
或者是混合协议书中增加的一些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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