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征地多久不开发作废

2022-03-22 05:16:25
42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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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开发商征收土地的,在二年内不开发的征地作废。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征收时,两年内不实施征收的、实施征收后停工超过两年的,征地批文作废,对于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收回。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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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09:16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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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可以依法参与开发商实施的征地拆迁行为,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的人民政府部门。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政府有权委托开发商征收国有土地,开发商无权单独征收土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房地产开发可以强行征地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地产开发可以强行征地吗

    内容:征地必须有合法的手续,经过严格的程序,房地产开发没有权利强行征地。那么房地产开发可以强行征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357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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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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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清房屋尾款后,开发商不归还欠条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还清房屋尾款后,开发商不归还欠条怎么办

    内容: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法律咨询: 购买房产,首付款有4万打欠条给开发商,欠条说明在期限内还清,如果未还清费用,将支付违约金,但是还清款项后,开发商不返还欠条,只提供发票,是否会有问题?收讫章无开发商公司名称,只让收银人员签字。让开发商出具收条,注明首付款已经付清,之前4万元借条作废。你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这4万元款项,并保留支付凭证。那么还清房屋尾款后,开发商不归还欠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14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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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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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

    内容: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有:地方政府、开发商、失地农民/被拆迁人等。征地和拆迁成为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旧城改造唯一来源。目前,我国土地不能交易,最终导致土地产权的拥有者在法律上没有资格作为土地交易的一方,无权参与谈判。当前,土地出让金与征地成本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那么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276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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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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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开发商征地付款计算方式是: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3、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跟开发商打官司能胜诉吗,跟开发商打官司能胜诉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跟开发商打官司能胜诉吗,跟开发商打官司能胜诉吗

    内容:起诉开发商一般会胜诉吗起诉开发商的官司并不是一般不会赢,具体是否能够赢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如果购房者掌握到相关的证据,开发商是有可能会面临着败诉的风险的,这主要就是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为主,3、向法院起诉在大家与开发商那边进行协商之后,如果协商的结果不能让大家接受,那么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开发商,并且要求开发商那边在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怕业主打官司吗1、只要自己做的正规,不怕打官司的,如果合同约定明确,延期交房又是明显违约,胜诉应该没什么问题。

    赵金保律师
    2023.12.1530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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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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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征地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及时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征地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农村费用包括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农村费用包括什么?

    内容: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那么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农村费用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21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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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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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2,对于承包集体的土地,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3,对于出让的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 民法典开发商征地需要哪些手续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开发商征地需要哪些手续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对于土地征收的相关事宜非常关注。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是有一定的计划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那么对于民法典开发商征地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张嘉娱律师
    2021.09.1724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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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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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被开发商抵押怎么维权,自己住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被开发商抵押怎么维权,自己住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

    内容:开发商隐瞒房屋已抵押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2、法律分析: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法律主观: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

    张芸律师
    2023.12.1841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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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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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么,开发商违约了以什么标准赔偿我们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么,开发商违约了以什么标准赔偿我们

    内容:当业主遇到开发商或卖方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后,如果开发商或卖方经法院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5、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如下: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楼而需要补偿的钱是从交房截止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的,违约的金额从买房款的万分之3到万分之5不等,6、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开发商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1、开发商违约的赔偿的标准如果是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可以按照逾期交付的时间进行计算,或者具备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利息参照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利息计算,3、房屋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如下:每延期一天,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0.1%计算,已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

    李楠楠律师
    2023.12.1851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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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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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成功案例(退房退款成功的最好方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成功案例(退房退款成功的最好方法)

    内容:法院判决购房者胜诉:开发商的有配套游泳池,房产可装修成LOFT户型的宣传构成了要约,视为合同内容,此外,开发商已经在《风险提示》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中明确提示了购房者,本项目有关的楼书、广告、宣传资料、模型和样板房等所载内容、数据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样板房的设计与施工做法不作为交楼标准,具体交楼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我们再看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冯清琴律师
    2024.01.03113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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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地开发旅游如何补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家征地开发旅游如何补偿

    内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共有4种方式。

    段建国律师
    2022.03.2586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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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三年未开发的,可以向原批准机关进行申请,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开发商能征地吗_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开发商能征地吗_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

    内容: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发商征地安置时间超过合理期限的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杨一凡律师
    2022.05.07381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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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_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临时用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_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吗

    内容:开发商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邢颖律师
    2022.05.10562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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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资质哪里审批_国家是否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地产开发资质哪里审批_国家是否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

    内容: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许瑞林律师
    2022.05.10243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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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政府和开发商强行征地的方式是: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行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如何遏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如何遏制?

    内容: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判了一起涉黑团伙暴力拆迁民居的案件,该团伙30多名成员均被判刑。据业内人士分析,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领域主要表现为与开发商共同参与项目开发,其本身就是开发商或者受雇佣等,比如“铜锣湾”组织暴力拆迁,就属于典型的黑恶势力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了利益结合体。有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还有的黑恶势力受雇于开发商或拆迁户,扮演实施暴力拆迁,或阻碍拆迁的角色,谋取“灰色利益”。那么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如何遏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870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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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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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账房买卖合同怎么签,开发商抵给建筑商的房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顶账房买卖合同怎么签,开发商抵给建筑商的房子

    内容:买顶账房通过中介需要开发商签字吗购房者还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顶账房”是由开发商抵押给了债权人一方的,但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因此购买“顶账房”,购房者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顶账房是开发商用于抵债的房屋,没有过户手续,也就是说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因此,购房者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抵账房是由开发商抵给建筑商或者材料供应商以偿还债务的房屋,因此购房者需要关注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包括是否具备“五证”等合法资质和证书。

    张旭律师
    2023.12.2261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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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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