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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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利于遗嘱的保管和执行。在有两份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那么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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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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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1.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2.保管各类遗产3.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4.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5.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那么自然人什么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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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继承人也是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继承人也是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4、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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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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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什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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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不得妨碍和干涉。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遗嘱人没有作出上述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得请求报酬。那么遗嘱执行人要多少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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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那么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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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五)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治理开发者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执行。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那么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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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民法典遗嘱继承可以追诉财产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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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一般情况是没有的法律并未规定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不得妨碍和干涉。那么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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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执行庭不是审判庭,是没有权利变更抚养费的,并且变更抚养费需要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抚养费变更的条件:一、抚养费可以变更吗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那么执行庭有权利更改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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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没有执行多久会失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执行的遗嘱没有执行并不会失效但如果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没有执行多久会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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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遗嘱两年不执行不会失效。但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有纠纷不同意按遗嘱继承的需要诉讼解决时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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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后要求分割超过均分比例的提交自己在被继承人生前照顾较多的证据。那么遗嘱继承纠纷用追加其他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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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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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执行案件怎么解决更好呢?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