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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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待房产证办到张某名下后,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张某通过贷款支付余款。该房屋买卖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纠纷二:未约定按揭贷款办理期限案例:去年4月,金华人俞某将其市中心的一套房子委托中介机构出售,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买方先支付一部分房款,剩余房款待办理按揭贷款后支付。双方签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房屋内水电设施及有线电视的交接、税负承担等问题作了约定。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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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注意对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房屋抵押及租赁情况,确认房产证上的抵押情况,证上有标注;也要进一步确认当前房源未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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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可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实际中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约定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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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手房离婚的房子能买吗离婚的二手房是可以购买的,但在购买前需要核实以下问题:1、房子的分配情况:确认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卖房,并确认房产是否都已被双方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后的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公正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一方单方面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这个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并且通过公正机构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此外,如果离婚后协议约定的是将房产出售并分割收益,那么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必要时可以通过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由一方继续承担,具体要看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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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比例《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对方延迟履行合同,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吗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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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上家有“到手价”的要求,则在支付订金前就应在居间合同中加以明确。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和房屋成交价紧密相关的一项支出。在买房或卖房前,弄清相关政策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和交易税费相比,这些杂费虽然金额不多,但也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清楚,防患于未然。通常以交房作为分割结算上述费用的临界点。二是上家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下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三是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转让,应当在订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订金支付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要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那么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约定关键“四金”不可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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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二手房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上限数额,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具体赔偿标准有1、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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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 ...那么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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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使用。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一般需缴纳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把双刃剑,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定金的数额。则买方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一般买方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如果没有其他补救措施的约定,将导致买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买卖中如何约定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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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原存于该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出,如逾期则每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直至户口迁出为止。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时付清房款,双方也办理了房屋转让手续,但被告一直未将原存于系争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出,后谭某找到本律师,由本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自2010年11月25日起按每日人民币100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原存于本市某路某室内的户口全部迁出之日止。那么买卖二手房最好约定户口迁出事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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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预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预购人获得房屋一切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一切权申请人与注销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分歧的,房屋权属注销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注销手续。”因而,合同备案后不能经过更名来停止买卖。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详细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状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不要随意更改买受人合同备案前,购房者可和开发商自行协商更改买受人称号,合同备案后,房屋托付前,假如想更改买受人,需求购房者和开发商一同到疆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求交纳更名费,并取得开发商同意。那么二手房合同变更购房人怎么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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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是屋内附属设施、设备随房转让的,是无偿赠送还是折价转让,以及所折价款是否包含在成交价内,都应当在居间合同中明确,并对设施、设备的质量状况作适当约定。四是申请产权过户登记时,极少数人为少付税费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低报成交价,这是非常危险的,容易导致尾款纠纷。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和房屋成交价紧密相关的一项支出。在买房或卖房前,弄清相关政策规定是非常必要的。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包税委托、包税交易,但笔者不赞成这种做法。通常以交房作为分割结算上述费用的临界点。二是上家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下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那么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约定关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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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手房过户手续及流程二手房过户手续及流程是: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确认完税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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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约定违约金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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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假离婚”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假离婚”变真离婚,也是有救济途径的!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