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治疗期间可否提起诉讼

2022-02-03 1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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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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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治疗期间也可依法提起诉讼。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在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范围之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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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1:26:0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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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本身不会失效,如果借款纠纷超过了诉讼时效,出借人不一定能要回钱,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离婚后可否提精神损害诉讼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后可否提精神损害诉讼

    内容:离婚后可否提精神损害诉讼你不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现在,法院的判决已送达,我们已离婚,但我后悔了。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第46条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这就是说,你作为无过错方,提出和你前夫离婚时,应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当时你没有提出,就视为对权利的放弃,现在也就丧失了请求此项赔偿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可否提精神损害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8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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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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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笔债权代位权诉讼可否保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同一笔债权代位权诉讼可否保全

    内容:但同一个财产,只能保全一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如果两项债权其中一项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已过诉讼时效,都不能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同一笔债权代位权诉讼可否保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81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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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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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离婚诉讼中可否判决轮流抚养小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在离婚诉讼中可否判决轮流抚养小孩

    内容:在离婚诉讼中可否判决轮流抚养小孩可以。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可否判决轮流抚养小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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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10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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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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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认定书,看双方责任划分,这是赔偿比例问题。还有造成损失,软组织损伤基本上是医疗费与误工费,交通费等,结合医嘱是否需要修养、医院开具假条的时间,计算误工费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内容: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逐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67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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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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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阶段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诉讼阶段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内容:那么诉讼阶段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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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56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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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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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可否申请误工费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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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行政诉讼可否申请误工费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那么行政诉讼可否申请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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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95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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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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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否主张抗辩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否主张抗辩权

    内容: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否主张抗辩权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权。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法院或债权人,法院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法院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那么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否主张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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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5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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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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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可以对征地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该补偿协议的,一般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离婚诉讼被告可否补充证据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诉讼被告可否补充证据

    内容:一离婚诉讼被告可不可以补充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在审理期间当事人是可以提供新证据的所以被告是可以补充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三离婚诉讼如何质证(一)质证的范围仅限于双方当事人为证明争议的事实而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离婚案件开庭中证据质证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质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结果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离婚诉讼被告可否补充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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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69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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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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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可否申请离婚诉讼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可否申请离婚诉讼

    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那么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可否申请离婚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334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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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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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否中断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否中断

    内容:该条文着眼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及在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对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和影响。假如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则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引起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其次,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那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否中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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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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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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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夫凄间有互相照顾的义务,-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具有法律强制性。您的父亲在昏迷跪期间,后妈置爸爸生死于不顾,情节恶劣的话,是会构成遗弃罪的,进而涉及刑事责任。
  • 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参加诉讼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参加诉讼

    内容:案情王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现王某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分歧对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存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允许张某之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此外对于债权债务涉及到第三人的问题完全可以由第三人另案起诉来解决故不能允许张某之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第三种意见认为可以中止该离婚案件的诉讼向张某之叔进行释明告知张某之叔直接以债权人身份起诉待张某之叔与本案当事人的纠纷处理完毕之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即可。那么离婚诉讼中可否准许债权人参加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142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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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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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短信可否成为债务纠纷诉讼的证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手机短信可否成为债务纠纷诉讼的证据

    内容: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诉讼中需要的证据一般分为:物证,人证,书证,并且还包括视听证据和鉴定的结论等等。那么手机作为现代化通信工具,能不能成为债务纠纷中可以为诉讼胜利带来有利的证据功能呢?因为是小胡的男朋友亲自来到,苗某没好意思让其打借条,认为同学关系不错,小胡不能赖账。法庭上苗某出示了三条短信的内容。一条是小胡让苗某把其单位地址转发给其男友的内容。小胡的男朋友不承认声称是苗某虚假制造的证据。根据证据的三个要素客观,关联和合法苗某的手机短信完全可以成为借款的证据。小胡最后也良心发现承认了借款的事实。那么手机短信可否成为债务纠纷诉讼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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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4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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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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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后,债权人可否再提起诉讼?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受理后,债权人可否再提起诉讼?

    内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那么受理后,债权人可否再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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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5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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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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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可否参与分配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可否参与分配

    内容: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使债务人应得到的利益没得到,从而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债务。例如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和因人身权被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属于代位权的客体范围。那么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可否参与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66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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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转院的治疗费是否全额赔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擅自转院的治疗费是否全额赔付

    内容:事后陈某在当地医院治疗后陈某擅自转去其他医院治疗此后又前往第三家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5万多元。因与王某就事故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全额如数赔付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所主张的医疗费用可否全额赔付对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于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必要质证该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公正、客观地认定赔偿义务人应赔付的医疗费用。那么擅自转院的治疗费是否全额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686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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