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院的治疗费是否全额赔付
导读:
事后陈某在当地医院治疗后陈某擅自转去其他医院治疗此后又前往第三家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5万多元。因与王某就事故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全额如数赔付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所主张的医疗费用可否全额赔付对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于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必要质证该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公正、客观地认定赔偿义务人应赔付的医疗费用。那么擅自转院的治疗费是否全额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后陈某在当地医院治疗后陈某擅自转去其他医院治疗此后又前往第三家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5万多元。因与王某就事故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全额如数赔付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所主张的医疗费用可否全额赔付对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于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必要质证该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公正、客观地认定赔偿义务人应赔付的医疗费用。关于擅自转院的治疗费是否全额赔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1年某日陈某在回家路上被王某所驾驶的轿车撞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事后陈某在当地医院治疗后陈某擅自转去其他医院治疗此后又前往第三家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5万多元。因与王某就事故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全额如数赔付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所主张的医疗费用可否全额赔付对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医疗费用是原告为治疗自身人身损伤、恢复身体健康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第二种意见认为赔付原告的医疗费用须客观认定。原告未就近治疗而是擅自选择多家医院、跨区域治疗在医疗费用标准、医疗条件上存有差异若有证据证明更换治疗机构治疗确有必要则原告的主张应予支持否则属于自己擅自扩大损失的部分应自己承担。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民事损害赔偿遵循补偿原则该原则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具体到本案原告即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应是为填补人身损伤、恢复身心健康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否则便违背了这一原则。据此受害人自行选择医院、前往其他医院治疗应有合理的证据证明其更换医疗机构并非主观任意选择而是听取医疗专家的意见或经院方提出后作出的选择并有相关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作为佐证以证明该转院行为合理且必要。2、侵权人亦即赔偿义务人王某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此可见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应然的法律要求它赋予赔偿义务人相应的异议权以纠正其不合理性。本案赔偿义务人王某若主张该项异议权所应举证证明的事项主要是受害人可就近选择某一医院治疗且该医院有足以治愈同类损伤的能力多次更换医院、跨区域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中存在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开支。3、从裁判公正性与社会效果看若法院不审查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无疑是认可受害人自行选择医疗机构治疗、随意主张医疗费用的做法可能产生的不合理、过高的治疗费用会不当增加赔偿义务人的负担且让社会公众仿效此类事件让恶意的医疗赔付行为发生。于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必要质证该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公正、客观地认定赔偿义务人应赔付的医疗费用。如前述第二种意见所言倘若有证据证明更换治疗机构治疗确有必要则原告的主张应予支持若异议成立属于自己擅自扩大损失的部分应自己承担。且该费用标准一般可由第三方医疗机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