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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内容:然而,原告在起诉时,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调查,而且经法院调查,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20000元共同财产被告在离婚时没有与原告说明,这20000元应视为被告在离婚时隐慝的共同财产,据此可见,被告在与原告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形,因此,根据《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可以撤销原、被告之间离婚协议之经济条款。那么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284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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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借款是需要实际完成转账才能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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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中注明无补偿是否合法
许瑞林律师
保密协议中注明无补偿是否合法
内容: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否则员工不得以违反约定主张自己的损失会得不偿失。那么保密协议中注明无补偿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3.0243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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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对于房子归谁所有,需要知道房子购买的时间、购买的方式、房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为您所提供的信息不全所以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请补充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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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协议不给竞业补偿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订竞业协议不给竞业补偿怎么处理
内容: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2248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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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巨额补偿款和生活费是否有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巨额补偿款和生活费是否有效
内容:原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既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况,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这是正确的。并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离婚协议该约定无效。既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出现任何导致条款无效的情形,当然就是有效的。但原审判决却认定协议书约定无效,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巨额补偿款和生活费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297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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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的离婚协议书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双方是否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是赌债的话一般是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离婚时自己借的钱自己偿还): 1、夫妻一方自己借的钱,并且这笔钱没有用双方的共同生活。 2、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一方就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借的钱。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借钱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自己独立继承财产(该财产于另一方没有关系),而造成的债务。 5、双方约定由一方换钱的。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借的钱。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如果协议约定明确是可以依据协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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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给女方经济补偿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给女方经济补偿怎么写
内容:离婚补偿协议也叫离婚经济补偿协议是指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负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家庭中双方协议给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经济补偿的书面协议,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有着普通协议应有的基本要素,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3、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4、违约责任,离婚补偿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签字,签订日期。
张嘉娱律师2022.05.3133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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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夫妻双方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对涉及的财产问题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离婚后,对方却拒绝将协议中分割的财产移交给我。对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外,如果是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不适用强制执行的,若强制执行会伤害到孩子,引起心理创伤。那么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224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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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打欠条可否事后反悔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打欠条可否事后反悔
内容:某和李某于2009年9月通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协议约定李某取得房屋等共同财产并用现金对刘某进行补偿共需一次性支付3万元。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要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刘某无奈告到了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辩称和刘某没有实际的借款行为离婚协议书内也没有明确记载不成立债务关系。被告李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欠条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原告刘某要求被告李某偿还欠条对应款项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那么协议离婚打欠条可否事后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156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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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被公司辞退,工资是需要发放的,而且是有补偿金的。建议你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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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内容:离婚协议书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的,只成立不生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请求权。离婚协议书可以附条件、附期限吗?依据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因为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能附条件也不能附期限。那么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277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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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捺印后一方可否反悔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捺印后一方可否反悔
内容:甲、乙均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本案中当事人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至于当事人事后反悔拒收调解书,可依法适用留置送达,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故可允许一方反悔,以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否则,仅以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捺印为准,就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则显得过于轻率,与婚姻缔结的严肃性格格不入。如果我们仅以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捺印为准,就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没有给双方留下一个考虑的余地,往往会使感情本未破裂的婚姻因一时冲动或考虑不周而离婚,这也有违民法典的立法宗旨。那么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捺印后一方可否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215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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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效的,竞业限制是要求在期限内每月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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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
内容:当事人一方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理由是约定一方所有或双方共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在性质上属民法的赠与行为,关于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否撤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协议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自主拟定对涉及财产的事项多采取“一揽子”解决方案并不区分财产分割与经济帮助经济补偿损害赔偿等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属于一方的财产转归对方所有或当事人放弃或部分放弃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与赠与有相似之处但不是赠与不应适用合同法对赠与的规定。
李维律师2022.01.156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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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报了某辅导机构的相应辅导课已经签了协议因为上课人数较少该辅导机构建议我转另一课程另一课程费用更高我不接受该辅导机构就要我申请退费是否是对方违约可否要求对方以原价或者低一些的价位上费用高一些的那个课程答首先看协议是怎么约定的,是否有违约条款。根据条款主张我们的权益。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变更。毕竟对方是违约方,提出我们的主张,原价退款,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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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可否私下协议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可否私下协议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之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变更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那么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可否私下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856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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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可以对征地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该补偿协议的,一般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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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竞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_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确定
许瑞林律师
没有竞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_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确定
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
许瑞林律师2022.05.1160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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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婚内协议_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关于婚内协议_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
内容:一、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分居协议并不能证明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法律上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一、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分居协议并不能证明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法律上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法院确认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分居多年并不一定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或者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杨一凡律师2022.05.1625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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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双方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内容: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谁也不服谁,是否可以协议约定轮流抚养孩子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双方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630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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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3评论 -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154评论 -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83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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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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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526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23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