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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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在这种情况下,严格抵押制度,对重复抵押行为即以同一财产向同一债权人或者不同债权人多次抵押的行为,做出上述限制性规定,是非常必要的。担保法的规定限制了债权人的这种意愿。以同一财产向同一债权人或者不同债权人多次抵押的,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超出其抵押财产的价值,数个抵押权依照本法规定的顺序清偿。那么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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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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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依照这一规定,在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互为第三人,如果每一个抵一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无论各抵押权设立先后,其相互间均不得对抗。因此,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各债权的比例受清偿。那么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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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从上述规定可见,在抵押权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次序,由于依登记的先后予以确定,因此纵使设定抵押权的书面作成在先,而登记在后者,仍应依登记的先后定其次序。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那么抵押权人权利的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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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的人即为担保人,担保人以自己的房产或者土地等财产作为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个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人抵押权实现的规定《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那么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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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抵押权人特设下述权利:1、停止侵害请求权当抵押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但是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可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也有国家规定先次序抵押权人可为全体后次序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抛弃其次序,成为次序最后的抵押权人。享有优无受清偿权是设定抵押权的目的,是抵押权人的最重要的权利。那么抵押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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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法律权益的清偿中,有一种规定叫做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正是由于这一规定,才使得很多抵押权人的权益可以顺利实现,所以对于抵押权人十分重要。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给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那么什么叫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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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该规定的分析如下:一、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抵押人与受让第三人签订的转让抵押物协议不因《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而无效。他们认为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分抵押物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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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江岸区律师 罗平县律师 简阳市律师 荔城区律师 长兴县律师 金凤区律师 萧县律师 思茅区律师在申请贷款等时候经常需要提供担保,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提供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的效力是否被法律认可关系到债权人以及债务担保人的合法利益,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的注意事项。本担保推荐函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X月。自本推荐函出具之日起,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对为该客户出具的担保推荐函自动失效。那么抵押权人担保承诺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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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如果这种抛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时,例如抵押权已随同其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此时抵押权人即不得抛弃其抵押权。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只能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来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那么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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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的其他规定如果抵押权人想要处理抵押人抵押物,需要事先通知抵押人。如果其抵押的财产涉及到其他共同的利益体的话,抵押权人有义务通知其他的享有此财产的抵押人。对于抵押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其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抵押权人可以一起处理,但是处分所得到的货款,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应该优先缴纳土地使用权的税金,之后再得到清偿。抵押权人应该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合法维权。那么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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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的“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应仅指不能发生抵押物的物权变动效果,但不影响抵押物转让合同的效力。在制度设计上赋予买受人主张有效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比让买受人主张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善意买受人的权益。如果双方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多是因价格波动利益驱动所致。那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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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那么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转委托形成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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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时,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在关于反担保抵押权人是谁问题中,需要得知的是,反担保中的抵押权人还是担保提起人,且反担保抵押权人是有权利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措施的。而且,在反担保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反担保抵押权人向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后,借款人一定要遵守担保法中的规定,按时还款。那么反担保抵押权人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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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担保法》第49条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十七条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民用航空器转让他人。那么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征求抵押权人的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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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什么样的抵押 优先受偿!
担心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甚至抵押房屋,先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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