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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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拖欠工程款最快最直接的解决电话在遇到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时,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外,还可以通过拨打以下电话来求助:1、拖欠工资打12345是有用的,劳动者因公司拖欠工资打12345投诉,会转到劳动监察处理或者告知向劳动监察投诉,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程款支付监管机制,及时跟进建设单位的支付情况,确保款项及时足额支付,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维权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起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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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虽然《劳动法》赋予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弱者地位,是对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保障。而《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无疑是认可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内任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是对劳动者过度的倾斜保护。显然这有悖于劳动合同建立的目的,特别是与《劳动法》第17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相违背。劳动法所保护的应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而非劳动者单方的权利。那么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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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因此本案王某在不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确认,劳动行政部门才能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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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样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早于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来证明。那么怎样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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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责任。那么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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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社会保险法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 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签了劳动合同必须交五险一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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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被保险人是与该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所保之险为职业的危险,指在生产工作中的工伤事故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和生命造成的危险。工伤保险的方式是对已经遭受工伤危害的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因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那么劳动者是否应为工伤事故中本人的过错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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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1996]46号《通知》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我省城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抓好大中型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关于建立甘肃省城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意见 一、 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 1. 法律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关于“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那么关于建立甘肃省城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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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的举证难度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双重劳动关系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那么劳动者多处兼职单位能否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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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合作协议属于什么合同1、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合作协议不算合同,2、合作协议一般不算合同,4、合作协议不算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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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的生效时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法律主观: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劳动合同生效日期: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当事人就诉诸法律关系特定时间生效调整或者变更作出明文协议的。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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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仲裁委裁决,驳回韩某的仲裁请求。本案争议焦点,是韩某与某房地产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上看。《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韩某未到某房地产公司履行劳动义务,即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然无权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资。因此,仲裁委对韩某的请求不予支持。那么订立劳动合同不等于建立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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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依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此条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建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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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责任。那么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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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是爱的前提,懂是因材施教的基础。情感危机化解讲座让参与者收获满满,让大家更了解自己,更了解他人,建立与同事、恋人、家人、孩子的和谐相处模式。专业老师一对一指导,如何更有效表达爱,挖掘孩子天赋,家庭氛围更融洽,工作更顺利。
指责不是爱,而是婚姻的杀手,指责只会加剧矛盾和冷漠,而爱和理解才是建立长久幸福婚姻的基石。
裁判结果是建立在法官所认定的法律事实之上的,法官不是上帝,他只能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还原案件事实,所以证据无比重要。 证据不充分,结果就可能很“冤枉”,假如证据不利,请不要坚持“讨个说法”,要珍惜协商、调解的机会。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