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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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个要看判决书中怎么认定扣押的物品性质,如果是赃物、犯罪工具你是拿不回来的,如果是你的私人物品是可以拿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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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打什么电话管用(欠钱不还打110之后怎么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钱不还的打什么电话管用(欠钱不还打110之后怎么处理)
内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打12348热线援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翁玉素律师2023.04.2169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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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扣押的行为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是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而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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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几天能出来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几天能出来
内容: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几天能出来一般不超过20天。检验、鉴定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那么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几天能出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4103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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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1、查封是指对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防止财产所有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未经行政机关允许财产所有人不得自行启封或对财产进行转移、藏匿。例如根据海关法第6条规定海关有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该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那么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98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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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实施行政拘留时扣押的物品,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并且需要依法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的决定书和清单;如果行政机关查清事实后,需要依法没收非法财物,或者解除查封、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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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内容:强拆行政行为确认违法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那么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920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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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一般不能代签的,但是情况紧急的,当事人不能签字,可以他人代签。行政机关必须使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进行签字,不能代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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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王熙律师2022.04.06105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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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机关对涉案的货物进行扣押的,扣押货物是有一定期限的,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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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内容:在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对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扣押、查封等多种处罚行为类型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按照性质分类,指导行政主体合理适用各种处罚手段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在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定主体,包括直接的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等)和间接行政主体(如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等),行政处罚法是中国大陆一部非常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对政府在行政处罚方面的权力、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法释义还对行政处罚的量刑因素进行了科学分类和说明,如处罚主体的过错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处罚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量刑中的不同权重,这些量刑因素的细化和明确,彰显了行政处罚法释义的实操性和合理性,也为行政主体合理裁量处罚提供了指导依据,它包括了行政处罚的具体定义、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行政处罚多种行为的类型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科学合理和具有深度的理论体系,而且为行政处罚实践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更好的保障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治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6.2016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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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
内容: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飞机行李丢失是否要报警也要看情况。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651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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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扣押财物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财物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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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拖欠工程款举报电话)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拖欠工程款举报电话)
内容:工程款拖欠如何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拖欠工程款如何要回首先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张嘉娱律师2023.03.039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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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怎么要回来(怎么才能要回工程款)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怎么要回来(怎么才能要回工程款)
内容:工程款拖欠如何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拖欠工程款如何要回首先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你,在工程建设完后工程款拿超了怎么能要回来有效的结算出来后才能确定一个工程建设所需的精确资金总额,如果已经拿超了,从诚信的角度出发对方应该自动退返所拔超出部分,以后才能更好的合作,应该知道现在的工程款一般都是有所拖欠,能够有超那是相信且有帮忙的成分在内的,不能难为了经办人员,否则走法律程序也是会一分不少的拿回来且要担负诉讼费的。
张芸律师2023.03.0735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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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
内容: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1、行政确认公安管理中的确认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那么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37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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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到本案,交警支队在6月10日前是寄存人,宏达公司在6月10日后是寄存人,车辆停车费及保管费承担人变更的时间节点在6月10日,即3月25日至6月10日停车费及保管费当由交警支队承担;6月11日至8月11日停车费及保管费当由宏达公司承担。如锦通停车场因索要3月25日至6月10日停车费及保管费拒不放行车辆,导致宏达公司8月11日才提车的,非但不能向宏达公司索要停车费和保管费,还必须承担因此给宏达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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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的种类
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定数量金钱剥夺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那么行政处罚的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50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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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一万退赃扣押手机会退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诈骗一万退赃扣押手机会退吗
内容:诈骗一万退赃扣押手机会退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金额达到一万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的涉案财产进行追缴追缴后确定是被害人的就会退赔。如果该手机与本案没有关联则会退还扣押的手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段建国律师2022.03.0319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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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扣押物品的处理: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四十条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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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
内容: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是否具有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如下情况区别对待。2,属于待定合同效力的情形,经权利人确认的属于有效合同。“无处分权”是一个复杂集合,包括各种类型:一是非产权人又非被委托人;二是被委托人超越代理权限;三是主体不合格,例如未成年人;四是法律规定产权人不具有处分权,例如产权人对树木文物等不一定有处分权;五是刑事犯罪,如销赃,洗钱,转移走私物品等;六是行政行为不当,如行政机关把扣押财转让给他人;七是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等等。那么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654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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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内容: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那么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65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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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许瑞林律师
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内容: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上规定对无主违法物品公告的时间是一年。对于无主财产,法院会发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二十条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那么无主物品的扣押期限是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62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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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446评论 -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792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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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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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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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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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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