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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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事业编制在机关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处室采购的物品,处室领导让我在报销单报销人位置签字,可我对采购事宜一无所知,也未经手过款项,只是向财务提交报销材料,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有相关单位追查会不会对我有影响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会受到影响的,建议不清楚的清单不要随意签字。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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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协议是签字生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借款协议是签字生效吗
内容:个人借款协议是签字生效吗依据我国的规定,个人借款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借款协议一般是自双方签字时成立的,但成立并不等于生效,个人借款协议要依法成立时才生效的。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那么个人借款协议是签字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75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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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车合同非本人亲自签字是否有效
许瑞林律师
定车合同非本人亲自签字是否有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那么定车合同非本人亲自签字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3.02102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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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如下: 1、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4、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 对应当退还原主或者当事人的财物,通知原主或者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当事人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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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签字不清晰效力如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上签字不清晰效力如何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那么合同上签字不清晰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3.023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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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1、查封是指对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防止财产所有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未经行政机关允许财产所有人不得自行启封或对财产进行转移、藏匿。例如根据海关法第6条规定海关有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该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那么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98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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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
内容: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那么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127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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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实施行政拘留时扣押的物品,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并且需要依法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的决定书和清单;如果行政机关查清事实后,需要依法没收非法财物,或者解除查封、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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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
内容: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飞机行李丢失是否要报警也要看情况。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651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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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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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监护人签字的借条有效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监护人签字的借条有效吗
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有监护人签字的借条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7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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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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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的种类
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定数量金钱剥夺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那么行政处罚的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5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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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字后立即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签字后立即是否有效
内容:合同签字后立即是否有效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即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某些种类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比如股权转让等。书面合同没有签字是否有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因此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李维律师2022.02.2225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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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未签字合同是否不成立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未签字合同是否不成立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那么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未签字合同是否不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753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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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行政处罚书需要监护人签字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成年行政处罚书需要监护人签字吗
内容: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那么未成年行政处罚书需要监护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153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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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产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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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未签字是否有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未签字是否有效
内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未签字是否有效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未签字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受让人已经接受了债权或者债务的可以视为签订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未签字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3046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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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机关对涉案的货物进行扣押的,扣押货物是有一定期限的,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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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
内容: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1、行政确认公安管理中的确认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那么行政确认行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3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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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一般不能代签的,但是情况紧急的,当事人不能签字,可以他人代签。行政机关必须使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进行签字,不能代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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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没有签字方协议算不算生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补充协议没有签字方协议算不算生效
内容:补充协议没有签字方协议算不算生效方协议的补充协议没有签字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书面协议需所有当事人签名才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补充协议没有签字方协议算不算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3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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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字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没签字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没签字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3.0221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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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分享,没有工程确认单,没有对方签字,到底能否拿到满意的判决,所有的细节都在这个突破点上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11评论 -
一上午谈了两场和解,签字的空隙赶紧联系一下其他执行法官,这时间把控的死死的!
许瑞林 833评论 -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143评论 -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93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191评论 -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 证据 ,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 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 律师 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如果协商、催收函等各种方法都试过仍不凑效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掌握主动权,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相应的资产,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04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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