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有什么样的情况

2022-02-09 19: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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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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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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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16:4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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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但后三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母亲不照顾婴儿会不会丧失抚养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母亲不照顾婴儿会不会丧失抚养权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而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她们享受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的权利。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那么母亲不照顾婴儿会不会丧失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5103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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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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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

    内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指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那么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2107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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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继承权人故意将被继承人杀害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情况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情况有哪些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249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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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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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内容: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211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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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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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有继承权的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内容: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有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要有国家民政部们给于救助,老年父母如有条件可以给与适当帮助,但不是应尽的义务,是亲情的表现。那么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582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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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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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吗

    内容: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吗答案是不一定的的,当父母双方离婚时,因子女抚养权归属发生纠纷,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抚养权抚养权归属的判决。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婚姻关系中,一方吸毒,另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688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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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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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男方容易获得抚养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什么情况下男方容易获得抚养权

    内容:什么情况下男方容易获得抚养权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孩子,如出现以下情形,男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还处于生育期的;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5.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的;6.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男方容易获得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232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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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抚养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母亲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抚养权

    内容:例如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例如孩子长期同祖父母生活,如果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再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等。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那么母亲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595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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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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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

    内容: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那么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51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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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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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继承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七条规定,丧失继承权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那么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566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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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需要扶养另一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需要扶养另一方

    内容: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需要扶养另一方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的。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的,可能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那么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需要扶养另一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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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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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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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情况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那么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431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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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女方抚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女方抚养

    内容:只有提供以下证据,北京离婚律师法院才会将子女判由女方抚养: 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那么什么情况下子女由女方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104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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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子女交男方抚养呢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什么情况下子女交男方抚养呢

    内容: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男方抚养子女: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那么什么情况下子女交男方抚养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249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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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成年子女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抚养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成年子女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抚养费

    内容: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根据上文的解答,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要是还在读书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此时父母又有能力养育的话,则可以继续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而具体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那么成年子女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234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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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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