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继承权可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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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上明确的是继承权的丧失,这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另外,继承是一种权利,如果继承人愿意,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放弃继承权需要有明确的表示或履行必要的手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放弃继承要注意以下几点: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至于何为严重只能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了,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2,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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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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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逃人员丧失继承权吗这需要分情况来具体分析是否丧失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因为什么原因在逃,如果存在以下四种行为之一导致的在逃就会丧失继承权,否则不会丧失。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就丧失了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那么在逃人员丧失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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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赡养也不丧失,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取消他的权利,就能继承;2、属于法定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但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其继承;3、代位继承必须赡养老人---对法律的误读;4、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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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后李某的父母要求继承李某的部分遗产,遭到宋某的拒绝。李某的父母遂起诉至法院。患有梢神病的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关键在于其杀害行为是否为故意。但本案司法鉴定只证明宋某系间隙性精神病人,并未证明其实施杀人行为时属于发病期间属于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情况。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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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继承人篡改、伪造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事后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被继承、被遗弃人的谅解、宽恕,不丧失继承权,对被继承人虐待情节严重,不论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将丧失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由人民法院认定并判决,怎样认定继承人的上述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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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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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什么情况下有遗嘱仍发生法定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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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权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最长诉讼时效不变,为20年。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即丧失“胜诉权”。通常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立即知晓,可以马上行使继承权。那么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无及时向其他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要求取得遗产,也未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待超过法律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后,继承人是否将无法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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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惩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从你来信中所谈的情况来看,你在文化大革命中批斗母亲,当众辱骂并不准她回家吃住,使其流落街头,你现在应当认识到这是一种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按当时你的表现应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并由此而丧失继承权,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对于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应丧失继承权,而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确有悔改表现,但粉碎四人帮后,你逐渐从极左的束缚下解脱出来,对自己以前的行为表示痛悔,请求母亲宽恕,并在实际上有悔改表现,尽了一定的抚养义务,而你母亲对你的行为已表示谅解和宽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确认丧失继承权,我的母亲文革被定了地主婆、黑五类,当年我18岁,多次批斗母亲,并辱骂她,会后不让她回家吃住,使其流落街头,我姨母把母亲接到她家,粉啐四人帮后,我和母亲有了些来往,并经常送些衣物,并多次恳求母亲宽恕我的错误,母亲总说,她不怨恨我,是四人帮造的孽,落实政策后,退回母亲抄家物质补偿2万元,后母亲去世,姨母说我遗弃生母,无权继承,请问,我是否真的丧失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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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权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我8岁那年父母双亡。由于我年纪小又是个残疾人,况且父母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父亲临终前,把我托付给我的姨母,我由姨父、姨母抚育长大。那么继承权在哪些条件下会丧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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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继承诉讼涉及的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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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继承权利的丧失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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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8条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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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权时效过后就丧失了胜诉权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韩某的诉讼请求。只有撤销了这一证明韩某兄对争讼房屋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有效证件后,才能主张继承权。现韩某在韩某兄对在争讼房屋已持有合法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向法院直接提起继承诉讼属于程序错误,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是必然的。那么继承权时效过后就丧失了胜诉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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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2019年10月再婚,2020年3月脑出血,在此情况下再婚配偶让被继承人立了两份遗嘱,被继承人2022年5月过世,再婚妻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75%的份额。 经过我们几个律师的努力,对方遗嘱被推翻,我们比对方多继承了12.5%的份额。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