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转让怎么办理

2022-02-10 18: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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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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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办理期房转让的流程是:
    1、签订预售合同。只签订了认购合同不能转让,只有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完成登记才能转让;
    2、征得开发商同意,书面通知开发商;
    3、签订转让合同并登记;
    4、办理进退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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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54:2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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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的办理时间通常是在半年左右。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将受让股东记载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转让抵押要重新办理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转让抵押要重新办理吗

    内容:由此可见,债权受让人可以取得和行使原债权的抵押权,并没有规定受让债权后的债权人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抵押权人手续后才能享有和行使抵押权。从这条规定的立法意图和立法精神应当可以看出,在抵押权随主债权转移后,受让人即可依法取得主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登记应当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债权转让后,抵押不一定需要重新登记的;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尽量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那么债权转让抵押要重新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53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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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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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

    内容: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15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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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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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

    内容: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债权转让一般是不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只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通知债务就可以了,但法律规定要登记的,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才生效。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29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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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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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办理抵押车债权转让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怎么办理抵押车债权转让

    内容:怎么办理抵押车债权转让,转让协议的最大前提是自己拥有的抵押车债权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自己和债务人签订的抵押协议必须是符合的法律规定,并且按照了相关的手续进行了办理才可以。双方的合同必须是经过签字之后,而生效了的,同时最好已经在有关部门有登记,否则很难对抗善意第三人

    陈明月律师
    2023.04.28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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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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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要不要在法院办理手续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转让要不要在法院办理手续

    内容:债权转让一定要再法院办手续吗?债权转让要不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债权转让一般是不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只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通知债务就可以了,但法律规定要登记的,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才生效。债权转让通知的送达方式第一,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那么债权转让要不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2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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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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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期房时,未全部付清房款的第一预购人应与开发商办理变更手续、解除预售合同,由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期房购买合同;已付清全部房款的第一预购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并书面通知开发商,由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期房购买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内容:仅就民营企业为例,股权转让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股东会和董事会需就股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股权转让是法律所允许的行为,因此固然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按照相应的流程以及达成相应的条件后才能够进行股权转让。那么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3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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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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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的期房转让合法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购买的期房转让合法吗

    内容: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翁玉素律师
    2022.04.0254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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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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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期房买卖合同无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二手期房买卖合同无效

    内容:一直有当事人纠结于期房尚未竣工、还没有办出产证,这样的房子是不是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即使签订,会不会因为违法而无效呢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期房限转”是指期房转让不能像一般的二手房买卖那样去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至于期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高院曾有书面意见指出:不能仅因卖方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卖方虽然没有取得产证而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对债权进行转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无非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已。那么二手期房买卖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135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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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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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是期房可以卖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子是期房可以卖吗

    内容:在期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期房完工取得房产证后,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期房的购房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全款购买的一般在签订期房买卖合同起至办理过户的时间范围内一次性支付,贷款购买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那么房子是期房可以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4.27891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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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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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内容: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的一切权力。转让价格《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那么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198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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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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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期房转让的流程是:1、签订预售合同。只签订了认购合同不能转让,只有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完成登记才能转让;2、征得开发商同意,书面通知开发商;3、签订转让合同并登记;4、办理进退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内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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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8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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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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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车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 标的物转让要通知保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二手车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 标的物转让要通知保

    内容:因其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律师提醒广大投保人,标的物转让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一审法院认为,该甲公司向某乙公司购买货车,并办理了车辆过户,但未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手续,故甲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不成立,甲公司并非保险合同的相对方,无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件的保险合同不属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或另有约定。因此,本案保险标的物转让应当通知本案的保险人,经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那么二手车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011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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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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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吗

    内容: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吗这个债权可以转让,也可以委托进行办理处理。但是出借人在转让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个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民法典》明确规定如下三种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涉及国家专卖产品的合同,有关方面就不能将涉及专卖产品的债权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那么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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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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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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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领证,未取得完整产权的拆迁赔偿房不能转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签了股份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能解除合同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签了股份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能解除合同吗?

    内容:公司未分红并不影响张某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他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据了解,2019年7月,张某与袁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袁某将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张某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分红,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拒绝追加出资,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合同,并要求袁某退还18万元股权转让款,股权受让人对公司营业范围、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等具体事宜发表意见,参加股东会议、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等情形,均可视为股权受让人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已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睢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家居公司及其股东均知晓并同意股权转让一事,张某在股东群里对公司治理发表意见,已经实际参与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转让合同签订后,张某在全体股东群里对公司销售及回款情况、支付货款、工资结算、店面转让事宜等情况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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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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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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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费用收多少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律师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费用收多少

    内容:律师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费用收多少律师办理债权转让收取的服务费,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一般情况下由债权转让人与律师共同协商确定费用如何收取。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那么律师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费用收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47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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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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