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是否排斥法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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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的法定抵消与协议抵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债务的法定抵消与协议抵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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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抵销与协议抵销哪些方面不同法定抵销是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法定抵销与协议抵销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一、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协议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那么法定抵销与协议抵销哪些方面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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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朱某总以离婚时已和婷婷的父亲陈某讲好不负担婷婷的抚养为由予以拒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父母的任何一方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朱某以有离婚协议为由逃避对婷婷的抚养是不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就本案来看,婷婷的母亲朱某虽早已和婷婷父亲陈某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其仍然对婷婷的抚养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这是非常明确的。也就是说,朱某与陈某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对抗朱某对婷婷的法定抚养义务。那么离婚协议岂能对抗法定抚养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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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法定条件《破产法》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而在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是根据一下来判断的:一、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即指凡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均是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之一,但是,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不一定都有表决权,如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人,没有表决权。那么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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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那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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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都由法院立案处理。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那么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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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监护人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那么协议监护和法定监护哪个优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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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可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内部效力和对其他人的外部效力。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外部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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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离婚法定条件,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一协议离婚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二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夫妻离婚后根据子女不同情况的处理如下1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那么协议离婚法定条件,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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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协议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那么法定抵销与协议抵销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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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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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6年2月双方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陈某提出离婚并与郑某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郑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陈某辩称当初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份协议书没有生效。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案中的离婚协议书并未生效但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则协议书中关于小孩抚养和财产分配的约定应该具有约束力。第三种观点认为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已经签字捺印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现有财产状况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那么未办理离婚法定手续的协议书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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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464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现行法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为以下内容:《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发生纠纷时,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公司的诉讼行为,直接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法定代表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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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的法定抵消和协议抵消是怎样债务的法定抵消: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那么债务的法定抵消和协议抵消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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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三离婚登记的程序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那么自愿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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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