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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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人的职责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定人的职责是什么
内容: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无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那么法定人的职责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81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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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排斥。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侵权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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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陈宗琼律师
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内容: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本案的被告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在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那么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857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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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排斥。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侵权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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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内容: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那么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442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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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那么民法典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3049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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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排斥。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侵权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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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的规定_劳动争议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的规定_劳动争议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例,A公司是在注册的一家销售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分公司。2009年2月李某因销售提成与A公司引起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李某将A公司申诉到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A公司不服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异议认为依据双方的约定双方的劳动争议应当由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管辖而不应由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李某认为其工作地点在成都因此劳动争议应当在成都审理。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管辖权与劳动争议的法定管辖权存在冲突。
王熙律师2022.05.08235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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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内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有哪些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例如以不与其结婚烧毁对方的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因为撤销权带有形成权的性质有法定的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的规定受胁迫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58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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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内容: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20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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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排斥。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侵权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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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内容:自然人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相当于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那么民法典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123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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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排斥。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侵权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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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内容: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涉及的是各级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范围和条件,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确保了当事人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受到公正的裁决,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二、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1.约定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的选择条款来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4.法定原则:当合同纠纷发生时,若没有明确的约定或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张芸律师2023.12.1558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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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内容: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被答辩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贵院受理的答辩人诉被答辩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其提出的异议答辩如下:一.未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最高法院2005年1月1日起的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李楠楠律师2022.03.2862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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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首先,对申请人提起职能管辖权异议的,不涉及到法院的,正在进行管辖的侦查机关将此异议移交同级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同级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处理,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同样,对认可异议或驳回异议的裁定,申请人或者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上诉,而且上一级法院审查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必须履行特定的手续。那么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778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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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吗
内容:因为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三)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166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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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法定财产制都包含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法定财产制都包含什么
内容:共同财产制,是指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婚姻关系终止时加以分割。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并各自行使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同时也不排除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或一方以合同形式将其财产的管理权交于另一方。关于夫妻法定财产制都包含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75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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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哪些
内容: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那么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5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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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意定监护能排除法定监护吗
许瑞林律师
民法典意定监护能排除法定监护吗
内容:法定监护人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所以说,意定监护是成年人之间协议监护的规定,而法定监护也包含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意定监护是不能排除法定监护的。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那么民法典意定监护能排除法定监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62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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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890评论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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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03评论 -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元甲婚姻家事 110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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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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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北京法律咨询 23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