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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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在于对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担保人应当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按照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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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追偿权的触发时间及担保追偿权何时可以行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追偿权的触发时间及担保追偿权何时可以行使
内容:至此,担保人作为唯一的被申请人,成为主债权的实际清偿者。可以说,担保人不仅以其财产承担了保证责任,而且已经遭受了现实的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我们认为,担保人通过执行过程中的、免责的债务承担行为,已经依法承担其保证责任,进而也取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那么担保人追偿权的触发时间及担保追偿权何时可以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940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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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并且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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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同时,《破产法》中赋予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不赋予担保人撤销行使的主体资格,虽可能会造成担保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但撤销权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担保人的权益只能在担保法中予以明确。因此,担保人不享有撤销权应是与现行立法和撤销权制度的宗旨相吻合的。由上文可知,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现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那么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4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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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的担保人可以依法行使抗辩权,担保人可以行驶先诉抗辩权、主合同无效抗辩权、撤消抗辩权、时效抗辩权、抵消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权等抗辩权。担保人因为承担偿还的责任,所以也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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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许瑞林律师
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内容:常见的担保类型及其法律后果1、保证担保:保证人以其信誉或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中,债权人是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债务人是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义务人,而担保人则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人,在担保物权设立时,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担保物来优先受偿,其次,被担保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保障对象,即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权来获得保障。
许瑞林律师2023.10.3057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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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内容:担保人是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一种,有自己的权益可以维护,在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是可以行使自己的追偿权的,追偿权是追回自己担保的那部分权益,具体是怎样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担保人如何行使追偿权!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那么担保人如何行使追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41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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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无法实现的时候,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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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包括: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咨询:我与前夫离婚后,婚生女由我抚育,对方每月给付抚育费400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只有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中止探望权。对方不付抚育费,并不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为此不能作为中止探望权的依据。那么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76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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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货款人不还钱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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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追偿权行使过程当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追偿权行使过程当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那么担保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追偿权行使过程当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56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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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集体需要看债权人是否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还需要看怎么约定的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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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内容: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行使不安抗辩权条件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上述规定,债务人为公民时,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要有下落不明、移居境外或者住所变更等事实发生;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了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那么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9104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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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是:1、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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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法有哪些的咨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法有哪些的咨询
内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法有哪些的咨询
王学瑞律师2021.10.2537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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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只起诉担保人。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也是适格的被告,但是建议将债务人也列为被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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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不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可不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内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视合同自始无履行效力,使依合同产生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那么担保人可不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39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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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合法有效地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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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吗
陈宗琼律师
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吗
内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视合同自始无履行效力,使依合同产生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那么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720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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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应当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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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
内容: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保证人撤消权的行使是符合条件的。主合同的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因为下落不明,农村信用社经常向保证人发催收通知书,为了连接保证期间,但是,因为忽视了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保证人不会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保证人不提出抗辩即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法院会判决其承担保证责任。作为保证人,同样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可以免除其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825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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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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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内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主要是民事责任,双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于担保的诉讼时效有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保证期限是两年,从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开始计算。
姚平律师2022.04.1811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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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处理担保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方式是:债权人可以请求其在担保期限内履行;如果构成违约的,则债务人可以依法请求担保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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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范围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范围
内容:担保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有偿担保中,担保费不属于追偿范围,应由债务人在保证合同订立时另行支付。关于保证人未经委托而自愿承担保证责任时,是否有追偿权及其范围问题,《担保法》未作规定。按该规定,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未违背债务人意思,则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为债务人而给付的金额及自给付之日起该金额的法定利息和必要费用,以及在承担保证过程中受到的损失。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违背债务人意思但有利于债务人的,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享受利益限度内有求偿权。那么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75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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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其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和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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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行使探视权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不行使探视权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内容:探望权是父母的权利,父母一方不行使探望权只能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一位大妈气呼呼地走进司法所问道。为此大妈又急又气,便来到司法所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那么父母不行使探视权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16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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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内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视合同自始无履行效力,使依合同产生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那么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72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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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303评论 -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603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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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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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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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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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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