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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
内容:还需要法院审判之后才能够确认是否解除夫妻关系。单方解除婚姻关系并非一方向社会公布解除就解除而是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效果。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一定会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231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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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几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几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
内容: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离婚,另一种是撤销婚姻,除了离婚外,撤销婚姻也是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由法院审批后生效,相反,法院通常更加关注该夫妻的婚姻状态,在婚姻关系的双方是否认识到其婚姻关系无效,并且是否有过一段时间期内未申请撤销婚姻等因素,根据我司所办理的案例,有配偶的婚姻的无效判决中,分居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最终判决的关键因素,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作为一名律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分居时间的长短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
冯清琴律师2023.06.256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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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关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男女朋友关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
内容: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确定属于以上哪类的同居关系后,将根据以下处理确定解除同居关系: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那么男女朋友关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3094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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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失踪多年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失踪多年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内容:2、夫妻一方失踪多年怎么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一方失踪多年,另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1、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当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时,首先要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程序,可以终止失踪方的婚姻关系,也可以为另一方提供财产管理和债务清偿的依据,结语: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起诉离婚,宣告失踪是一种法律程序,可以为失踪方的财产管理和债务清偿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另一方起诉离婚提供了条件。
孔孟廷律师2023.10.1288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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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管辖法院怎么处理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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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会受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会受理
内容:同居后他与我时常争吵,他也时常打我,我向法院呈交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状,法院却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起诉“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法院也应当受理。那么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会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3073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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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上诉吗
许瑞林律师
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上诉吗
内容:宣告婚姻无效得到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的提起来自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民的申请,不像普通民事案件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它不是解决某种民事权益争议,而是请求法院确认无效婚姻事实的有无。此种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人员不得提起上诉。关于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上诉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68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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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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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支持精神赔偿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支持精神赔偿吗
内容:与他人过着同居生活,当发现对方已经结婚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日前,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聂某要求被告宋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的诉讼请求。现年26岁的聂某系云南省华坪县农民。双方一见钟情,并于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底在乌鲁木齐市等处租房同居生活。气愤的聂某一纸诉状将宋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并要求宋某赔偿其精神慰抚金100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在没有进行合法登记情况下,进行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原告聂某要求解除与被告宋某之间的同居关系,法院予以支持。那么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支持精神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3049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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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管辖法院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婚姻关系管辖法院
内容: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解除婚姻关系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3125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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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的依据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的依据是什么
内容:”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的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1381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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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可不可以受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可不可以受理
内容: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那么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可不可以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3042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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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同时提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请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予以裁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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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定会解除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定会解除吗
内容:还需要法院审判之后才能够确认是否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是两人经协商对解除双方间夫妻关系、小孩抚养及家庭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致形成书面协议然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种方式所有走协议离婚只有单方行为肯定无法达到离婚效果诉讼离婚则只要无法协议离婚又想离婚的另种离婚途径。那么诉讼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就定会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848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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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内容:诉讼分居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之间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即使满足了分居条件,也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后,才能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时间要求后,分居才能成为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方式,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时间要求后,分居才能成为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方式。
冯清琴律师2023.09.0644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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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作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裁决?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作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裁决?
内容:以上四点情况法院可能作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裁决,但对于不利于收养关系的因素是否足以构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充分根据,由人民法院根据程度,从保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利益和其他收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原则出发而自由裁量。那么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作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裁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232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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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几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几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
内容: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分界线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证据证明夫妻间有《婚姻法》三十二条中第(四)种情形,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若调解无效,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夫妻感情不和,若不去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一定要有证明夫妻感情确破裂的证据,只有在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前提下,法院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夫妻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分居几年婚姻失效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分居离婚的条件首先,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如果是分居的朋友想要诉讼离婚,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即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
李维律师2023.07.0398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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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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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解除夫妻关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婚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多久可以解除夫妻关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婚姻
内容: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存在重大矛盾,无法共同生活,又不愿意分居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夫妻关系,只要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有可能解除夫妻关系,这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离婚,或者一方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关系,分居,指的是夫妻双方在感情关系破裂后,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再生活在一起的状态,所以,分居多久可以解除夫妻关系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实际操作中,分居的时间并不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唯一标准。
刘晓红律师2023.12.0186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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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699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75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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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51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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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5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41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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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二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二婚再次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婚姻登记处发证费等费用。费用的具体数目视地区及具体情况而定,在一线城市一般需要花费2万元以上,二三线城市则较低。如有低收入或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法院免费判案。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341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姚平 54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