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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承诺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内容:口头承诺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1、口头承诺和合同都有效都可以为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承诺之人受承诺的约束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口头承诺之人不得对自己的承诺随意变更或解除。这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精神之体现。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只要在其行为实施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下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约束力。
姚平律师2022.02.2230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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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合同书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承诺合同书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
内容:口头承诺合同法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一、产生纠纷的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
张嘉娱律师2022.02.22106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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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无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无效吗
内容: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口头遗嘱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34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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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放弃抚养权,口头承诺算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才算放弃抚养权,口头承诺算吗
内容:怎样才算放弃抚养权,口头承诺算吗如果父母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可能就会导致抚养权的丧失。可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那么怎样才算放弃抚养权,口头承诺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272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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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装修合同是承揽合同,定做人可以随时解除,但是对承揽人已经投入的,或者损失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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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是否有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是否有效
内容: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陈明月律师2022.02.2292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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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交见面礼1万7(万里挑妻含 义) +男方父母各给两千共计两万多见面礼;并承诺跟 随女方到外地发展,但期间男方未履行口头承诺,跟随 女方去外地,期间关系出现破裂,见面礼是否要退回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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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口头承诺有效,法律也承认口头合同的效力。依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关于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张芸律师2022.02.2246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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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放弃债权在什么时候承诺是无效的额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放弃债权在什么时候承诺是无效的额
内容:各债权人仍有权按照各自的初始债权金额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确认和按比例清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那么债权人放弃债权在什么时候承诺是无效的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20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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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口头承诺算数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口头承诺算数吗
内容: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时口头承诺算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1264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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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注明口头承诺无效是不可以作口头约定的,因为合同的内容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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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口头承诺的工资和发的工资不符合怎么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合同后口头承诺的工资和发的工资不符合怎么处理
内容:口头承诺的工资和发的工资不符合怎么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要求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之所以法律法规这么重视劳动报酬条款是因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未来处理纠纷的有力证据。如果劳资双方对于劳动报酬有书面的约定必然对弄清事实有很大帮助。以前的用人单位大多采取固定工资或硬性计件工资的做法。但是实践中确实有少数员工出工不出力只看中旱涝保收的死工资。这种做法迟早会穿帮的而最大的穿帮处就在签署的劳动合同上。当然也有少数不良的公司故意在劳动合同上把工资写得很少。这种做法是需要谴责的。
段建国律师2022.02.2268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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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承诺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内容: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杨一凡律师2022.03.246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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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内容: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2、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
邢颖律师2023.09.2192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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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不履行承诺没有合同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供货商不履行承诺没有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郭铭芝律师2022.02.2233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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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
内容:一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离婚承诺书是一种单方承诺的行为所以该承诺书是甲方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行为当然当承诺一方想要解除承诺的时候离婚承诺书也就无效了。同时如果离婚承诺书违法法律违背公序良俗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允诺的核心在于民事主体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权利。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大陆法系法学家一般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权利义务的合意强调双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认为单方允诺并不是合同而是一种独立于合同的产生债的民法法律行为。那么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229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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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口头承诺赠房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口头房屋赠与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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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何时计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诺期限何时计算
内容: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张旭律师2022.04.16310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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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和书面担保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承诺和书面担保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
内容:可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57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因此,可以认定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诺开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只要在其行为实施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下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口头承诺和书面担保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59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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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元甲交通律师 48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1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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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15评论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14评论 -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使遗嘱人处理遗产的意思表示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见证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楚其后果。 🍀其次,见证人在见证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尤其是见证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时,不能歪曲、恶意篡改遗嘱人的意思,否则被歪曲、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后,见证人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准确理解遗嘱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并在遗嘱上签名。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生活中,部分遗嘱人因为不相信外人,倾向于让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来见证遗嘱订立过程,这样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人都是将来可能继承遗产的人,由他们作为见证人难保将来其他继承人不会有异议,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遗嘱人可以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或者身边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大律云律师团 334评论 -
🚩遗嘱效力有待提高。 统计样本中30%的遗嘱因有瑕疵或重大缺陷而部分无效乃至全部无效,其中部分无效的占14%,全部无效的占16%。 遗嘱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被继承人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遗嘱形式。如被继承人被认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占17%; ☘?无权处分其他人(主要是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占39%; ☘?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占18%; ☘?遗嘱意思不明的占18%; ☘?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占3%。 在无效的遗嘱中,人们习惯采用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分别占39%和41%,口头遗嘱占11%,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遗嘱中公证遗嘱占8%。姚平 1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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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姚平 52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