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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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协议书和合同书的区别分别有:协议的内容较为简略、概括、抽象;协议的内容明确、具体、详细、齐全;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协议书和合同书实际上是没有根本区别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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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及协议书模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终止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及协议书模板
内容: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那么终止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及协议书模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3086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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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内容: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遗赠指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那么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53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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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协议跟合同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概念,没有什么区别,均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平等协商、自愿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契约,该契约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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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特征和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特征和区别
内容: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那么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特征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102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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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概念不同租房合同又称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租房协议书,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2、性质不同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3、实质内容不同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协议是合同的以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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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内容:(3)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当首先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决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而不是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再根据职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如何而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张嘉娱律师2023.01.115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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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区别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区别吗
内容: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区别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所以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区别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28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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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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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协议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还款协议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在借了对方钱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还款,这个时候需要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的,民间的话一般签的都是属于借条或者是欠条,那么这两者之间有哪些差别呢?还款协议是约定,何时还款、还款数额,违约责任等。欠条只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款合同是还款人向贷款人还款,到期返还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还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那么还款协议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32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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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那么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58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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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限合伙协议载明了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及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事项。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包括下列内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普通合伙人对公司企业进行管理,而有限合伙人负责资金的注入和调配,两者之间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沟通来达到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应当对有关合伙协议进行认定,并签订公证,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来进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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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内容:购房人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将同时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甲方直接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概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那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65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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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购协议与购房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2、购房合同更加详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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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内容: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1、成立的方式不同: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那么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54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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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2、编制管理不同;3、经费管理不同;4、工资制度不同;5、管理监督部门不同;6、适用法律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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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而上述规定并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当事人,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本身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就扶养、遗赠相关事宜达成合意的一种书面表示,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362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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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协议和合同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协议包括具有隶属关系的当事人订立的协议,也包括除民事法律关系外,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其他法律关系的协议;2、合同是协议的一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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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以及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以及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就特定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那么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以及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22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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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内容:购房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同时还要符合购房协议的生效条件。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针对购房协议进行更为具体详尽的约定,但是如果购房协议中没有涉及上述各方面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那么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2631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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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有哪些区别?遗赠抚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有哪些区别?遗赠抚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内容: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有哪些区别?要是扶养人没有做到相关约定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呢?今天大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来阅读参考。
周春花律师2021.11.2026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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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
内容: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手买卖意向书是确定购房者购房意向的协议而居间合同是进行房屋买卖时买方或者卖方委托居间人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而签订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百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27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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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
内容:借条是属于一种证明,证明出租人将出借物、款项供给了他人,借条在民间借贷中适用是非常广的,特别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借条通常是比较简便的,那么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那么借款协议跟借条是否有区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44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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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15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939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34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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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05评论 -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961评论 -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497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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