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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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
内容: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所谓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可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放弃到期债权。那么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52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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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1、撤销权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尚未消灭;2、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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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应用场景广泛,例如,债务人违约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取消原有债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债务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详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关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有合法的事由支持,如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债务人的欺诈等,总结: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条的解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方式和效力等方面的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1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问题,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书面通知,自通知到达之日起撤销权即产生效力。
张嘉娱律师2023.11.211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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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1、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2、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3、当事人受另一方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4、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另一方利用此情形,导致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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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签约借款合同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撤销签约借款合同
内容: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也将产生损害赔偿的责任。合同无效可产生追缴财产、罚款等行政处罚。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那么如何撤销签约借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99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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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合同立法应重新确立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现代合同立法应重新确立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内容: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手段之一。撤销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以法律手段保障经济和契约信用。并要求在否认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有效性后,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利益。民法典中撤销权的行使针对的只是债务人实施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那么现代合同立法应重新确立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100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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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内容: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使撤销权要求以受让人知情为要件.这可解释为合同法上承认了这一要件.因为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损害其固有利益,于是法律应首先保护受危害的债权人的利益.在有偿行为中,债务人的恶意,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受益人的恶意,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如果仅有债务人的恶意而受益人为善意时,不得撤销他们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59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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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我们认为,尽管对方当事人出于恶意,但这并不影响重大误解的构成。因为在单方误解的情况下,不论对方是否知道,都可以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恶意,可以在合同被撤销以后作为确定责任的一种根据,而不应作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表意人对于对方提交的合同草案根本不看就签字盖章,则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那么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29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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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偿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或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有价值的财产,都能成为撤销的对象。债务人的放弃、无偿、低价转让是撤销权产生的主动条件,即债务人有积极实施上述行为的事实,才有撤销权行使的必要。只有当债务人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才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而无论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如何,只要其行为无合理对价既可促使撤销权的产生。那么撤销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669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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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要件和效力类型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效力要件和效力类型是什么
内容:而合同效力类型包括生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三种。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那么合同效力要件和效力类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3.0248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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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未过法定行使期限;2、合同已经依法成立;3、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导致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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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在我国,一般将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分为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这种区分有一定的道理。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引发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已到清偿期,不影响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一旦债务人采取借用财产致使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被驳回,除非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有欺诈或恶意串通行为并提起撤销或无效之诉,否则,债权人只能坐等合同债权到期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31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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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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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13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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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受到严重损害,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身权益,撤销的原因通常为债务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或采取欺诈行为,导致债权人获得的权益受到损害,2、债务人有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务人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另一个重要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常见情况包括:欺诈行为、合同解除、交易过失以及利益分配争议等。
张旭律师2023.11.2128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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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内容: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不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21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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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如果合同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已过诉讼时效,则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性条件。(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那么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39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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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应具备哪些要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应具备哪些要件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应具备哪些要件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指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因为这一制度的确立,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使合同债权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及于第三人,能够有效地防止债务人实施各种不适当的行为逃避债务。并要求在否认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有效性后,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利益。即如果认证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为事实上的处分行为,则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是要求该行为具有撤销的必要和价值,如加工贬值了,撤销不能,毁损也撤销不能,消费掉的东西也撤销不能。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应具备哪些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33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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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
内容: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1.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担保合同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所谓可撤销的担保合同是指,担保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担保合同。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放弃到期债权。那么担保人撤销担保合同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90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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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65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18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5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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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41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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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818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34评论 -
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72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