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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保险合同可以依法协商 保监会负责人答疑机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变更保险合同可以依法协商 保监会负责人答疑机
内容: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为此,记者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影响问题采访了保监会监管部负责人。他表示,保监会对此问题非常关注,并就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法律咨询。最高人民法院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施行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履行2004年5月1日前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也可以经协商依法变更保险合同。那么变更保险合同可以依法协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30100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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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丢了能理赔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丢了能理赔吗
内容:可以,保险单丢了,只要事故发生在保险的有效期以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内的,保险公司依然还能给予理赔。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那么保险合同丢了能理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13100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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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险合同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变更。但要求变更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则视为保险合同未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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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内容:保险合同的订立1、投保: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是一种要约,投保人在其投保的要约有效期内,受其所填写的投保单的约束。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和效力变更。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未作提示或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那么保险合同如何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3126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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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合同内容变更的相关常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合同内容变更的相关常识
内容:交强险合同的条款是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投保人因重复投保解除交强险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出险时由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负责赔偿。禁止批改交强险的保险期间。那么交强险合同内容变更的相关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58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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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做变更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寿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做变更吗
内容:寿险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合同,保险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甚至可到终身。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投保人很可能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希望将购买的寿险保单做某些变更。例如,因结婚、生子想增加保险金额;或因保费负担较重想减少保险金额,降低保费;或因经济能力不许可,想变更为展期保险或交清保险,不再交付保险费等。遇到以上情况,您可以到保险公司保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对上述变更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寿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做变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3195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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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欺诈是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是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建议您看一下合同内容根据合同内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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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各条款的变更和更正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各条款的变更和更正
内容:保险合同是要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订定的合同,具有种种法律上的关系。投保人变更投保人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以上除第项外,投保人得於保险事故发生前变更受益人,但需经被保险人同意,且批注於保险单上,始生效力。被保险人出生日期及性别更正出生日期或性别错误,会影响被保险人年龄计算与保险费率。投保人接到保险单时应立即核对,如有错误或不符,请办理错误更正。其他文字错误更正由于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或其他资料变化,保单内容也需同时进行变更。交费方法变更分期交付的续期保险费,於各期续期保险费应缴日前,交费方法皆可申请变更。那么保险合同各条款的变更和更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2.3126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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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 标的物转让要通知保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手车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 标的物转让要通知保
内容:因其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律师提醒广大投保人,标的物转让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一审法院认为,该甲公司向某乙公司购买货车,并办理了车辆过户,但未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手续,故甲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不成立,甲公司并非保险合同的相对方,无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件的保险合同不属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或另有约定。因此,本案保险标的物转让应当通知本案的保险人,经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那么二手车要办理保险合同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3011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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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变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变更
内容:一公民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因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日前,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决予以变更。被告以保险证上的数额是业务员笔误为由,只同意按照投保单上的保险金额715元给付原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形成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多收取原告的保费60元,应当予以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原告彭炳秀保险金715元;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退还原告彭炳秀保费60元;驳回原告彭炳秀的其他诉讼请求。那么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3099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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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保险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订立保险合同
内容:订立保险合同要经过投保和承保两个阶段。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看似很简单,但涉及每一事项都有很多的内容。暂保单与正式保险单的法律效力完全相同。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限很短,具体期限大多由保险公司规定。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自动失效。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订立保险合同后,投保人如果要变更地址、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户名等等,要首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并由保险公司出立批单。但是有些保险合同虽已订立,却因种种原因难以生效。那么 如何订立保险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0134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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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主体变更包括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包括什么
内容:《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内容变更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事项的更改,主要是保费变更,内容的变更可以由法定事由以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想要对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会导致该变更无效。那么保险合同主体变更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3131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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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自行变更无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自行变更无效
内容:”这两条规定说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可以对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变更受益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批单变更方能产生法律效力。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0书面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形式上的法律要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就意味着没有履行合法的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手续,此次变更就是无效的。另外,《保险法》第41条第2款也规定,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也是对被保险人保险权利的有效补充。那么保险合同自行变更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232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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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变更保险合同惹纠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及时变更保险合同惹纠纷
内容:车主张女士为此起诉保险公司。昨天,宣武法院审结了本市首例因保险公司拒绝按新交法理赔而与肇事车主发生的合同纠纷。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现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金额为7.2万元,法院予以确认。“新交法”施行后,张女士与保险公司未依法变更保险合同,故张女士要求保险公司按“新交法”赔付10万元,缺乏合同依据。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 7.2万元。那么未及时变更保险合同惹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3017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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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种情况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普遍需要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另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必须进行的变更,如风险程度增加的变更,否则,投保人会因违背合同义务而承担法律后果。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种类的变化、数量的增减、存放地点、保险险别、风险程度、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金额等内容的变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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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有哪些法律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那么关于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371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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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变更有什么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变更有什么规定?
内容:狭义上指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即保险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合同的内容的变更,是指体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条款的变更。那么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变更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3081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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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变更的三大关键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变更的三大关键
内容:《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主要是因变更保险金额而变更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变更的三大关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3057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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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493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338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65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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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54评论 -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459评论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评论 -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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