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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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欠取暖费的诉讼期是多少年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般欠取暖费的诉讼期是多少年
内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发布审理供热费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二、诉讼时效 供热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并检查供热方是否保证正常供热,鉴于以上情况,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应适用以下原则: 审理追索供热费案件,一般应遵守《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就业主疑惑问题,让元甲律所的律师给业主进行解释,元甲律师耐心地从法律层面讲解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供暖费用的文件,又从事实上将同一小区已经生效的类似判决书提供给业主看,并进行讲解、进行了类比,若判决,很有可能会支持我方诉求,业主承担败诉的风险。
王熙律师2023.06.1235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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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诉讼侦查人员应遵守的法律规定有:具有法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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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律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律师
内容: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普通夫妻结婚前,没有进行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依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会把婚前与婚后明确分割。
龙珊律师2022.03.2222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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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诉讼状怎样写,民事纠纷诉状书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纠纷诉讼状怎样写,民事纠纷诉状书
内容: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明确诉讼请求、提供相关证据、阐述事实和理由并遵守法律程序,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律师协助个人明确了诉讼请求,即要求邻居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三、阐述事实和理由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阐述事实和理由,二、提供相关证据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在阐述事实和理由时,律师详细描述了邻居侵权的事实和理由,并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请求,四、遵守法律程序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林艳英律师2023.12.2139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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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订了发包合同,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承包人支付了工程价款。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工程才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这种特殊的关系决定了双方具有一定的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这种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使双方都能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及履行好各自义务,对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正是由于这种交易习惯形成和信用原则导致了双方之间经常发生诉讼、仲裁等问题。那么工程款诉讼时效会有多长时间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陈明月律师2023.02.088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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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
内容: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关于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19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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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到开庭要多久,离婚拖得越久对谁越有利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到开庭要多久,离婚拖得越久对谁越有利
内容:一、离婚诉讼的立案阶段1)起诉阶段在离婚诉讼的立案阶段,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在这个阶段,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遵守举证期限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判决阶段的时间长度因法院的工作安排和当事人的上诉情况而异,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三、离婚诉讼的判决阶段1)判决阶段在审理结束后,法院将会根据审理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二、离婚诉讼的审理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在正式开庭前,法院将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
李楠楠律师2023.09.1393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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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争议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翁玉素律师2023.04.1394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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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会更长一些,当我们遇到纠纷时,一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益,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免失去诉讼的机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些纠纷并没有明确的诉讼时效限制,而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协议来规定的,比如,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明确的诉讼时效限制,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知识产权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段建国律师2023.06.1928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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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张故意伤害也要提交相应证据,当时的被打的情况,受伤的严重程度,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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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
内容: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在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时,可以使用以下几类证据:1、证人证言:证人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比如证人证言、相关录音录像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证据,法律上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比如证人证言、相关录音录像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证据,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 证据 并没有什么区别。
孔孟廷律师2023.09.20120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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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文书怎么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文书怎么写
内容: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离婚协议书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且已在xxxx民政局备案协议书内容合法并已生效被告应当遵守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是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故原告迫于无奈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此致xxxxx人民法院二、办理程序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赵金保律师2022.06.07538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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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情感纠纷(情感法律咨询免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情感纠纷(情感法律咨询免费)
内容:情感纠纷上的帐款如何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是一些常见情况的处理建议:如果情感纠纷发生在夫妻关系中,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和债务清算,总之,情感纠纷上的帐款还款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以理性的态度进行协商和解决,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感情纠纷,如果情感纠纷发生在恋爱关系中,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进行债务清算。
任冰峰律师2024.01.036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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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民事诉讼时效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超出民事诉讼时效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内容:二、超出民事诉讼时效的原因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不知道权利被侵害:有些当事人可能并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具体的法律后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发生以下情况:1. 起诉权丧失:超过民事诉讼时效,您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四、超出民事诉讼时效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尽管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周春花律师2023.10.2590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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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4.26183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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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
内容: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那么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101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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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你有履行能力。即使你每月能赚1万元,但如果你能够拿出一定数量的钱来还债,那么就能认定你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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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内容:律总管提醒您,撤销赠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但也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您在赠与财产后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及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因为诉讼时效过期而失去胜诉的机会,一、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指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建议咨询律师,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律总管建议律总管建议您,在赠与财产后,如果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及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在以下情况下,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李维律师2023.09.2036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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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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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3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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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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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以诉促调”,促成一家人和平解决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151万元房屋折价款!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张芸 85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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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 114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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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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