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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中规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内容: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第73、74、75条对此制度作出了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陈明月律师2022.03.2566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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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形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形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
内容:合同保全形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一、合同的保全形式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者或者为了实现债务人的财产权利,或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中虽然没有明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在主张代位权时,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黄东洁律师2022.03.2523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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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保全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1、债务人履行完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可以解除;2、合同保全是债权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来实现的,所以解除保全的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并获得批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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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有哪些功能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有哪些功能
内容:合同保全有哪些功能正是基于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的认识,立法上设置合同保全制度就在于弥补合同担保、强制执行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在保证债权实现方面的不足。合同保全制度在这方面无疑会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具体讲,合同保全制度有以下几项功能:1.合同保全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与积极的不正当减少。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置对上述避债行为会起到防范和遏制作用。其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王学瑞律师2022.03.2593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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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保全主要有以下方式:1、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2、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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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制度的构成元素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制度的构成元素有哪些
内容:合同保全制度的构成元素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构成了我国的合同保全制度。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的实现。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时效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
翁玉素律师2022.03.2349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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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交通事故可以诉前保全,其他的需要跟法院沟通,不太好做,但是可以先提交材料,不给对方送达,保全之后再申请给对方送,这是常见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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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适用合同保全吗
陈宗琼律师
滴滴出行适用合同保全吗
内容: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经生效的法律关系。此种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其效力扩及到了第三人,而且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债务人清偿债权的清偿能力。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陈宗琼律师2022.03.2358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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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的保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权的保全
内容: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其共同特征是两者债务人的行为都对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于其债权期限未届期间,除非依裁判上的代位,不得行使前款权利。但保存行为,不在此限。”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2362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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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有哪些措施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有哪些措施
内容:合同保全有哪些措施合同保全保全代位权与撤销权。(一)代位权它是因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姚平律师2022.03.2697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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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保全,作为一种保护债权的行为,一般指的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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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有哪些意义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有哪些意义
内容:合同保全有哪些意义合同保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现代民法对人保护周密细致化的趋势合同保全制度,是法律为防止因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制度与合同责任制度、制度相互配合,共同担负起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作用。同样,特别担保中人的担保,不过是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之外增加了保证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人或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已,同样存在“责任财产”的保全问题,同物的担保相比,合同保全制度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只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当条件具备时,债权人便当然地拥有保全的权利。
张嘉娱律师2022.03.2679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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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
内容: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在代位权行使时,第三人不得以其与债权人无合同关系为由抗辩,必须依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务人履行,否则会构成对债务人的违约。撤消权的成立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而不同。撤消权的行使与效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从行为开始发生时起失去约束力,因此,撤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赵金保律师2022.03.2544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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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依法应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当履行时,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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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
内容: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合同法》第73、74、75条对此制度作出了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林艳英律师2022.03.2634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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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保全车辆,是不可以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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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
内容: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但在合同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时效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可以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不得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
陈明月律师2022.03.2367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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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有可能会被作为被告被起诉,你父亲的债务会先从遗产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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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保全特点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权保全特点有哪些
内容:可见,债权的保全是合同的对外效力的体现。债权保全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这两种权利在保全债权的功能上有所不同。保全的目的旨在对责任财产采取法律措施予以保持,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正当减少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债的保全措施。在合同生效以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除对于特定的债权人没有担保物权的以外,都应当用来保证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人的担保,而且应成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
张芸律师2022.03.2551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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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有没有撤销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有没有撤销权
内容: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经生效的法律关系。此种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其效力扩及到了第三人,而且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债务人清偿债权的清偿能力。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李楠楠律师2022.03.2629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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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是什么
内容:合同保全是什么(一)合同保全制度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处分财产的行为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抵押、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财产等。当债务人采取上述不正当或非法方式转移财产,导致债务人事实上的资不抵债,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上已经知道此转让行为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但还是坚持完成行为,主观上的恶意同样是明显的。
段建国律师2022.03.2673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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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内容: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这两种措施都旨在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权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杨一凡律师2022.03.261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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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法律咨询 45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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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332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276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15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13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2评论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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