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定金需要双倍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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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之间虽有交付定金的约定,但并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能使用定金罚则,因为此时尚不能确认定金合同有效成立。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即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交付方。双方应当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那么购房合同定金可以不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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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约定无效双倍返还定金 汽车销售商在与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时约定:消费者取消订购则没收定金,而销售商违约交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一起汽车销售纠纷案作出判决:上述合同约定无效,销售商未按合同履约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如第四条约定:“如因甲方(郑先生)是根据样车订购新车的,甲方预付定金后75天内不得取消订购,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没收甲方所交的定金。如在上述期间届满仍未到货,则甲方有权取消订购,乙方应无条件无息返还甲方所付定金。那么约定无效双倍返还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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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立约定金合同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成立并生效前就已成立并生效。据此,法官仅需审查当事人是否有拒绝签订主合同这一违反立约定金合同行为即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无效合同的责任就是承担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那么无效合同是否需要返还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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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弄清楚定金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成立、生效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定金的性质。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要变为有效合同要排除合同中无效的因素。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无效合同返还定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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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定金罚则进行处理。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那么如果定金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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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无效定金是否退回案例一:三个月前,李女士在城北某楼盘特别青睐一套房子,她匆忙与开发商签定了合同并交付了1万元定金。按照规定,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李女士签定合同并收取定金,这属于开发商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该开发商应该双倍返还李女士定金。如果双方坚持依法解决纠纷的话,开发商就应返还李女士定金2万元。但从认购书上看,虽然第2条A项明确表示定金不能退还,但是第3条又表明10天内不来签合同者,视为违约,定金不退。从法律上讲第3条已经表明,该认证书只是预购定金,只要在期限内到达,不管是否谈成,消费者均可要求退还。那么合同无效定金是否退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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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8年,王某和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在确定恋爱关系时,女方张某 提出为确保双方关系的稳定,男方王某要付2万元定金。王某为了能结婚,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双方还签订了 协议,协议签好之后王某将2万元给了张某,两人在当地的民政部门登 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就发生争执,在不到一年的婚姻生活中,王某、 张某因感情不和一直分居生活。于是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订婚时付的定金2万元。双方恋爱时所达成的定金协议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属无效协议,张某为此所收取的2万元定金,应全额返还给王某。那么离婚返还彩礼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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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日,杨先生支付定金2万元,陈老汉出具收条。后由于陈老汉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杨先生认为陈老汉构成违约,诉至法院,要求陈老汉退还2万元定金,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陈老汉承认确实签订了定金协议,也收取了杨先生2万元定金,自己也将房产证原件交由中介公司保管。但由于发现定金协议中约定是故意做低房价,逃避国家税收,故不愿意再与杨先生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意退还2万元定金,不同意另行赔偿2万元。这显然损害了国家利益,故双方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杨先生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予支持。那么做低房价逃税《定金协议》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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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言:原告周某与被告余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应按有效合同的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定金10万元。即原告周某与被告余某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并不立即生效,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本案房屋所有人对该房屋买卖合同不予追认,被告余某事后也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本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合同磋商前的状态。为此,本案原告周某还可要求被告余某按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那么谈谈“收取定金合同履行不能应否双倍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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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6年2月20日原告在多次要求被告余某办理房屋交结手续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江西省南康市法院,要求被告依据双方约定履行给付房产证和交付房屋的义务或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由被告双倍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合同无效只能是返还不当利益,故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能支持。当事人依据合同取得的利益也只能是信赖利益,即出卖人所应承担的只是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不能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即本案被告余某所答辩的返还不当利益5万元,而不是双倍返还定金的问题。那么合同履行不能定金应否双倍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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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一是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因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可适用定金罚则。合同无效,一般定金条款也无效,可以要求返还,但不是双倍。那么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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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无效 定金退不退案例一:三个月前,李女士在城北某楼盘特别青睐一套房子,她匆忙与开发商签定了合同并交付了1万元定金。按照《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按照规定,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李女士签定合同并收取定金,这属于开发商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该开发商应该双倍返还李女士定金。如果双方坚持依法解决纠纷的话,开发商就应返还李女士定金2万元。但从认购书上看,虽然第2条A项明确表示定金不能退还,但是第3条又表明10天内不来签合同者,视为违约,定金不退。那么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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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弄清楚定金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成立、生效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定金的性质。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无效合同定金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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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吴xx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返还按金纠纷一案,不服原广东省南海市人民法院南民初字第11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鉴于双方对工程未进行结算,故吴xx要求xx经济社返还按金,证据和理由不足,不予支持。一审案件受理费810元,由吴xx承担;反诉费1210元,由xx经济社承担。因此,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根据无效合同而收取的20000元按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原审判决认为由于双方对工程尚未结算,不支持被上诉人返还按金不当,本院予以纠正。那么返还定金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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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2006年2月20日原告在多次要求被告余某办理房屋交结手续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江西省南康市法院,要求被告依据双方约定履行给付房产证和交付房屋的义务或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由被告双倍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其中并未规定不能履行给付合同标的物的义务时应认定合同无效。出卖人违约时就应承担约定责任,并依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依据合同取得的利益也只能是信赖利益,即出卖人所应承担的只是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不能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即本案被告余某所答辩的返还不当利益5万元,而不是双倍返还定金的问题。那么收取定金履行不能就应双倍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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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