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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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全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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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制能享受休假吗
许瑞林律师
不定时工时制能享受休假吗
内容:(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许瑞林律师2022.03.2969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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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是在按摩店工作的,每天规定在店时间超过10小时,实际上钟服务客人的时间不超过5小时,其他时间守前台或者在休息室休息,如果擅自离店就要罚款,这种情况下老板给我们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这合理吗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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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交社保,单位可以同意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员工不交社保,单位可以同意吗
内容:员工不交社保,单位可以同意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就算员工不想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购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若符合,新社保机构将向原工作所在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如不符合,社保机构将会说明原因并出示书面说明。
赵金保律师2022.03.2913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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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临时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内容:首先根据目前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法律上就没有临时工的用人说法。目前法律认可以用工方式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三种用工方式。
任冰峰律师2023.05.063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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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请临时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事业单位聘请临时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内容: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周春花律师2022.04.043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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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怎么买工伤保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用工怎么买工伤保险
内容: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那么非全日制用工怎么买工伤保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0811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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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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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缴纳社保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缴纳社保吗
内容: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任冰峰律师2023.05.093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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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工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工资
内容: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是多长、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计算工资、是否要购买社保等问题,下文为您一一介绍。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040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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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吗?_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兼职员工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吗?_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内容: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段建国律师2022.05.11827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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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
内容:非全日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有吗《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因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职业安全卫生等条款。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事项:合同形式:可不拘于书面形式,允许达成口头劳动合同。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0819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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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单位支付工资的方式如下: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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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四)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六)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邢颖律师2022.03.2813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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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那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2826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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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内容:当然如果说你有工作单位也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单位没有依法给你缴纳社保,此时作为一个企业单位,它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们作为员工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及时的为我们补交社保,当然对于这样的问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么就是企业单位和员工,如果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一定要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这个是毫无疑问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而还有一些用工,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这样的用工,主要是一些临时性的用工,他的这个工作时长,工作时间相对都是比较短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你在每天的工作时长当中,不超过4个小时,并且每周的工作时长不超过24个小时,这样的一个工作时长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就无需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无需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了,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是灵活就业人员,而且如果说你的这个劳动合同三次以后续签,那么最终,可能会签订无固定化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这种用工形式都是属于全日制的,用工都应当依法正常的为其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单位明确拒绝,那么你也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举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正常享受到社保的待遇了,在职职工实际上都是正常的,建立劳动合同,并且也是属于长期劳动化的用工和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都至少要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期限。
龙珊律师2023.07.0391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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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临时工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内容: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张旭律师2022.04.0167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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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全日制用工也是一种合法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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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临时工合法吗_单位日结临时工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日结临时工合法吗_单位日结临时工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内容: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是不能够算进年假的假期;3、在实际生活中,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让临时工放年假,不准将其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的,临时工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单位停止侵害,依法放年假和计算工龄;日结临时工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一、日结临时工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日前我国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劳动合同法与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等临时工是一种比较灵活的用工方式为用工方与劳动者提供一定的便利。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陈明月律师2022.05.08566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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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以十五天为限。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具体的支付周期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只要是在这个周期内都可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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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劳务用工人员薪酬的要求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放劳务用工人员薪酬的要求是什么
内容:一、发放劳务用工人员薪酬的要求是什么1、工资发放之前,项目部应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无投诉或解决投诉后交项目经理和公司监督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发放工资;2、劳动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项目部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公司派专人到项目部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3、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以及关系工资收入的奖罚事项,必须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4、项目部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存在质差或安全处罚的,必须依据企业规定、用工合同及目标责任书等执行,且必须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黄东洁律师2022.04.1815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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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元甲交通律师 4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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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其它律所催收过后元甲律所接手的项目催缴效果。物业费催缴看似简单,其实是需要语言和沟通技巧的,不仅节省物业公司的时间成本、还有用工成本,以最快捷最高效的方式尽快把欠费收回。
李维 623评论 -
被其它律所催收过后元甲律所接手的项目催缴效果。物业费催缴看似简单,其实是需要语言和沟通技巧的,不仅节省物业公司的时间成本、还有用工成本,以最快捷最高效的方式尽快把欠费收回。
李维 5评论 -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03评论 -
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47评论 -
2023年欠钱不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了,欠钱不还的,一次次的问他要,一次次的在拖,这就是在挑战你的底线啊,就是在用怀柔战术来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溃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弃,你是这种情况吗?被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一说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84评论 -
法院不愿意给你做这些事情,是不是因为法院没收钱啊,就我就我是不是的钱没给到位,不是的,是做不过来,给他钱也没用,对,那我要查控,查控不了,他不给我查,那我怎么知道那个他的那个财产线索,你不知道是吧?律师可以知道呀,我们可以查呀,律师可以查,对我们是可以查的,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帮我们去出一些调令,然后来查询他的一些财产情况也是可以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7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