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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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4.28694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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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内容:在签署商场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6、商场交付和验收商场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商场交付和验收时间、标准和程序等细节,9、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商场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8、续租和退租程序商场租赁合同应当约定续租和退租程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清晰约定租赁物的交付状态和维修责任,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3、租期与租金的合理约定商场租赁合同的租期和租金是双方关注的重点。
姚平律师2023.10.1389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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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雷某将其挖掘机出租给振华投资公司使用,双方自愿签订了《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在危险地段施工,承租方必须派专职人员进行排险,指挥施工和监测施工状态,因指挥不当和监测不力及失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该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合同约定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振华投资有限公司在使用挖掘机的过程中,不注意安全生产,在未将山石爆破排除险情的情况下,在该处下方使用挖掘机施工,导致挖掘机被滚下的山石砸坏,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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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定金条款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定金条款怎么写
内容: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甲方未在约定日期内签署合同定金双倍返还。那么租赁合同定金条款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4.28355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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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损坏谁负责?签租赁合同时约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房损坏谁负责?签租赁合同时约定
内容:昨日,律师提醒,租赁人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房屋的使用和维修进行约定。据王先生介绍,几个月前搬进租赁房,房东提供了简单的家具、冰箱、热水器等设备,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房屋合同。但房东却认为该问题发生在租赁期间,应由王先生自己掏钱。“最好是在租赁合同中提早明确,以免发生分歧。如未及时修缮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那么租房损坏谁负责?签租赁合同时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771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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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内容:违约行为是合同法律风险最主要的体现方式。违约行为除了通过合同条款加以事先规制之外,更主要是通过损害赔偿的方式进行弥补,让守约方获得相应的利益以弥补受到的损失,不能让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而获得利益。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此对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仅支持了要求丙公司限期腾房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违约方在客观上仍然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守约方也愿意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将合同按照约定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金钱赔偿。那么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693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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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出租人的出租利益包含了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其获得的合理的利润,也就是租赁物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
冯清琴律师2022.04.16270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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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内约定房屋的免租期,以避免后期实际履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不属于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不作强制性规定,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即可。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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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管辖问题 ,合同约定管辖问题解决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约定管辖问题 ,合同约定管辖问题解决
内容:平台与A公司签订的《淘气租租赁服务协议》,属于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由租赁转买卖合同,在该协议第九条约定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订地(即上海市浦东新区)、或乙方所在地(即浙江省舟山市)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债权转让的,由债权受让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案涉协议约定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即上海市浦东新区)、或乙方所在地(即浙江省舟山市)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债权转让的,由债权受让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的约定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真实意思合意,依法应当认定有效。
于海明律师2024.02.2675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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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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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内容: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法律规定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即使一方提起诉讼,也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该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2024.01.0399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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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法律主观: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当然可以选择放弃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告知出卖房屋的事实后,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租赁合同未到期,租户是否需要写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若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可根据 租赁合同 继续居住,具体搬离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
刘晓红律师2023.11.0944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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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租赁事宜应以书面合同确认 免因误解生纠纷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约定租赁事宜应以书面合同确认 免因误解生纠纷
内容:而在约定有关随着住宅租赁市场的迅速发展,各式各样的租赁纠纷也层出不穷。合富置业专业人士建议,当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若不清楚相关的规定,可适时咨询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士。而在约定有关事宜时,应以书面合同确认为宜,以免双方因误解或其他原因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出租人可以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仲裁,但是,采取仲裁的途径,必须是在合同中事先有约定,或者是虽然没有约定,但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愿意接受仲裁;3.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出租人有权诉讼到人民法院,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应交纳的房租,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约定租赁事宜应以书面合同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749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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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内容:各类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一)国有土地及使用权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建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市场变化和自身需求,合理设定续签条款或解除条件,那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呢,最终,经过律师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就解除条件达成了一致。
杨一凡律师2024.03.0857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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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赁合同约定事项违约只要具备一定起诉条件就是可以打官司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产生争议从而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因此,但租赁合同约定事项违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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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此外,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所谓诉讼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邢颖律师2022.04.16446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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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赁合同违约金应按下列方式进行约定:依法应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前述计算出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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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房租如何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房租如何处理
内容: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承租方与租赁方依据真实意思表示等自愿订立口头租房协议,因此二者租赁协议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因此原告可以凭欠条原件追索被告拖欠的租金。那么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房租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47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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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内容: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该签订补充协议。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那么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948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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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李孟阳律师2023.12.1265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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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法律咨询 46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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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730评论 -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王熙 39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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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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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5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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