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为非建设用地房屋买卖能否变有效

2022-03-21 1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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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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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土地转为非建设用地后,可以依法办理登记的房屋买卖有效。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但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买卖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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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16:28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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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所以
  • 村委有权出租土地建厂房吗_村集体土地承租后建厂合法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村委有权出租土地建厂房吗_村集体土地承租后建厂合法吗

    内容:使用村集体土地建房时,建房户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任冰峰律师
    2022.05.07173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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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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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招拍挂出让新增用地预申请环节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土地招拍挂出让新增用地预申请环节

    内容:用地预申请制在明日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明确增加了"用地预申请"这一环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那么土地招拍挂出让新增用地预申请环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637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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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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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内容: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那么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20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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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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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张对方赔偿造成损失,地上树苗为主。可直接起诉造成损失的对方
  •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2021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2021

    内容:宅基地就是集体建设用地类别中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李维律师
    2022.03.2450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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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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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爷爷留下来给您爸爸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意愿留给您的爸爸,但是没有过户,也没有遗嘱证明,想要过户到您自己的名下,需要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
  • 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解除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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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解除如何处理?

    内容:如果土地流转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又对于违约赔偿存在争议或纠纷,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此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那么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解除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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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5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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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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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通过评审的,凭评审意见书先办理转让房屋所有权过户,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那么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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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53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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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可以申请房产证,详细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 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内容: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外。由于抵押权的实现会带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后果,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抵押不作任何限制,可能出现规避法律.以抵押为名,目地在于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物权法坚持了这一规定的原则精神,只是将该规定中的“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595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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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拆迁补偿可能只是土地上面附作物补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增用地预申请环节土地新政透明协议出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增用地预申请环节土地新政透明协议出让

    内容:于8月1日实施的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明确了我国招拍挂土地可以进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协议出让土地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此规范推出后,明确“将国有土地协议出让公示,作为协议出让的一个必经环节”的规定受人关注。据介绍,在今后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和底价,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谈判,达成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底价的,双方签订《国有土地出让意向书》。那么增用地预申请环节土地新政透明协议出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615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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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

    内容: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那么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68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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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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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前置条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前置条件

    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六)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翁玉素律师
    2022.03.2144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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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进行审查;进行现场勘察,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提供报告书;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税费;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际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93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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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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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国家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国家有哪些?

    内容: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根据《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那么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国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7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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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_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临时用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_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吗

    内容:开发商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陈宗琼律师
    2022.05.1056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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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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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要用于非农业建设,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获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只有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将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土地合同上没写违约金违约如何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合同上没写违约金违约如何处理?

    内容:流转土地的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具体的违约金的多少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确定的,当事人如果确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适当要求减少,以实际的损失为主。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此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土地合同上没写违约金违约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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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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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转土地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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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流转土地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内容: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此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流转土地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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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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