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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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起诉孩子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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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房产居住权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婚前房产居住权吗
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那么民法典中婚前房产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58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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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
内容: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那么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89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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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订立租赁合同不能直接产生居住权。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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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有居住权
许瑞林律师
民法典中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有居住权
内容:所以夫妻离婚后,协商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房屋享有居住权。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那么民法典中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有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107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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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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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内容: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那么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949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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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张旭律师2022.05.16255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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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产权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不得通过遗嘱继承,但可以依照遗嘱取得或者依照合同等法律行为取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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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房子居住权_民法典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离婚后房子居住权_民法典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内容: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周春花律师2022.05.16246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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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时间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没有时间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那么没有时间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3.0238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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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居住权的约定有效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居住权的约定有效吗?
内容:像案件中王先生和李女士,为了保障刚满一岁的女儿居有定所,两人协议离婚时为女儿约定了居住权,且设定了期限,这项权利自登记便生效,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登记了的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房屋,有占有、使用,不受所有权人干涉的权利,虽然设定的居住权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享有居住的权利,该项权利不可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后,房屋可以正常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其它权利人如买房人、继承人等后权利人必须尊重在先居住权的事实,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离,部分夫妻离婚后为保障孩子居有定所,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为未成年子女约定居住权。
任冰峰律师2023.07.1930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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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依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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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是否有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是否有效
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冯清琴律师2022.02.2220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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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了居住权。该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应当根据公正司法的需要,重新设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处理规则,同时对该种居住权相关问题的处理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以规范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基本相同的情况能够得到大体相同的司法待遇。那么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168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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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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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
内容:如果房屋是孩子所有的,抚养人对子女进行抚养取,即使没有设立居住权的,抚养人享有居住权。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那么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828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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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居住权的房屋是指业主根据房屋的性能实际使用房屋,业主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不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一种有益的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建立房屋居住权,可以是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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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_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_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邢颖律师2022.05.06528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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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怎么解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怎么解除
内容:在离婚的时候,最好要协商好财产分割的方案。如果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则不列入财产分割的项目。关于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怎么解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28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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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内容: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法律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正常的保护,但同时也会防止一方借婚前个人财产之名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115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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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婚姻家事 14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大律云律师团 153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姚平 427评论 -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66评论 -
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44评论 -
2023年欠钱不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了,欠钱不还的,一次次的问他要,一次次的在拖,这就是在挑战你的底线啊,就是在用怀柔战术来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溃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弃,你是这种情况吗?被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一说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4评论 -
法院不愿意给你做这些事情,是不是因为法院没收钱啊,就我就我是不是的钱没给到位,不是的,是做不过来,给他钱也没用,对,那我要查控,查控不了,他不给我查,那我怎么知道那个他的那个财产线索,你不知道是吧?律师可以知道呀,我们可以查呀,律师可以查,对我们是可以查的,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帮我们去出一些调令,然后来查询他的一些财产情况也是可以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5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