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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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证涉外婚姻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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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公证的流程以及需要重视的相关事项都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继承公证的流程以及需要重视的相关事项都有哪些
内容:涉外继承公证的流程以及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都有哪些涉外继承公证的流程涉外继承公证应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二)、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涉外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一)、国内继承人继承国外亲属的遗产,可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证明或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无需要求将国内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先汇回国内,才为其出具有关公证书。那么涉外继承公证的流程以及需要重视的相关事项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19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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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关于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177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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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涉外结婚证原则上无需办理公证。即只要是由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制作发给的结婚证,即使不公证也会被我国承认。如果是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结婚的人,需要在国内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就需要进行公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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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
内容: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规定办理外,还要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主要审核以下内容:被继承人的情况。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那么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3189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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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内容: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
翁玉素律师2022.03.227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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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涉外婚姻结婚证公证,女方不可以一个人去公证,需要双方一起到场。我国法律规定,对婚姻状况进行公证的是属于对身份进行的证明,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才能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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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程序和涉外收养公证
陈宗琼律师
涉外收养程序和涉外收养公证
内容:外国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中国收养组织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同时通知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送养人发出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子女登记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审查后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因而与国内收养一样,收养公证并非涉外收养成立的必备形式,属于法定形式要件之外的选择性形式,是否办理收养公证,不影响收养的效力。那么涉外收养程序和涉外收养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217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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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是否必须办理公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是否必须办理公证
内容:一涉外离婚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涉外婚姻离婚并不一定要办理公证只要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就能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那么涉外离婚是否必须办理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273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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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内容: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1、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一方不能来的,可委托能来中国的一方办理收养公证,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和认证。狭义的涉外收养,则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涉外收养公证就是证明上述收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涉外收养公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确立了收养关系后,准许收养人将被收养人带出国境。那么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235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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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
内容:涉外离婚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涉外婚姻离婚并不定要办理公证只要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就能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致的意见。那么涉外离婚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817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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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公证程序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公证程序
内容:涉外离婚公证程序1、国外法律文书公证认证的程序外国的法律文书或书面文件要在国内法院当作证据使用的第步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第步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第步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正文、格式等方面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2.经过第1步骤的涉外公证书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那么涉外离婚公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863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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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内容: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一)法定继承人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那么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3113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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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公证具有哪些特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继承公证具有哪些特点
内容: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那么涉外继承公证具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151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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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结婚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内容: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涉外结婚登记手续: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以下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结婚证相符公证提交整本结婚证复印件三或四份。各地公证处也会有不同。
张芸律师2022.03.2223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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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的公证书可分为哪两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继承的公证书可分为哪两类
内容:涉外继承的公证书可分为哪两类(一)继承公证书,主要用于在国内办理有关涉外继承手续使用,也发往部分国家使用。如亲属关系公证书、婚姻状况公证书、死亡公证书、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无遗嘱公证书等。关于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问题,我国的立法机关制定了许多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法律规范,司法机关也作出了许多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原则上采取区别制,即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在地法。这种区别制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那么涉外继承的公证书可分为哪两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113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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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的公证文书相关内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涉外继承的公证文书相关内容有哪些
内容: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要向公证机关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死亡的,要附死亡证明书。如没有与被代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的,其证明书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唯一儿子或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没有遗嘱的,可以出具无遗嘱证明书,说明死者生前无遗嘱,或其亲属在遗物中寻找,没有发现任何遗嘱的情况。继承在外国遗产的公证文书,一般都要经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各类公证办好后,要译成当地文字并需财产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方能发生域外法律效力。那么涉外继承的公证文书相关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12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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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外继承公证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涉外继承公证
内容:5、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宣告死亡的判决等。那么什么是涉外继承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22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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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林艳英 92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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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林艳英 1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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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形录音证据副本视为原件 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是否可视为原件的电子复本,可依据以下情形进行考察: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复本;(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子复本;(4)经公证机关有效公证、不利方当事人提供不出反证推翻的电子复本;(5)附加了可靠电子签名或其他安全保障程序保障的电子复本;(6)满足法律另行规定或当事人专门约定的其他标准的电子复本。 针对录音证据而言,以上所列第(3)、第(4)、第(5)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更为常见,下面的这两则案例,即是录音副本因经公证机关公证而被法院认定视为原件的情形。
赵金保 505评论 -
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所得财产的分配及产权归属事项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实践中,即使不办理公证,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或离婚协议符合法定条件,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起诉维权。
婚内财产协议 507评论 -
父亲去世后没几天,哥哥姐姐就起诉了我方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然而父亲生前留有多份遗嘱确定由我方继承其所享有的房屋份额,包括2008年的公证遗嘱和2014年、2016年两份自书遗嘱,三份遗嘱内容均一致。对方虽抗辩父亲2021年被确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涉案遗嘱均发生在父亲被确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结合我方充足证据,经庭审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对方愿意达成调解,同意按照遗嘱约定——由我方继承涉案房屋,既圆满解决了争议,又保留了一份亲情。
王熙 406评论 -
16年专打离婚案件,擅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离婚等,离婚律师费用透明,办案质量高,累计办理5000+婚姻案件,一家只做婚姻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姚平 966评论 -
🚩父母为自己婚后买房,建议全额出资(自己一定不要出钱),写自己名字,才能保证房屋是自己个人的。 🚩如果自己父母只能出首付,那就去公证处做个人赠与公证,把这笔首付赠与给你个人。 🚩然后买的房屋,写自己名字。这样至少能保证首付部分所对应的房屋价值是个人的。 🚩如果共同出资购房,房屋最好写夫妻俩的名字,谁也转不走。 🚩对方父母出资购房,要保证不是附条件的赠与,保证不是借款。 🚩如果你证明不了是赠与,现在推定是借款。宋官骐|元甲律所 55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