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赠与需要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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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婚外同居的赠与行为中,无论是基于赠与人生前的赠与合同发生的财产纠纷,还是基于赠与人遗嘱发生的遗赠纠纷,核心争议点无非在于可能使财产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近来的婚外同居财产赠与行为的司法案件中,法院往往倾向于以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而判决其无效,婚外同居的赠与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当然,虽然学界关于婚外同居的赠与行为的效力持有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之中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但基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与公共道德,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仍是绝大多数判决的选择。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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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民法典离婚对赠送财产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要依据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一、民法典离婚对赠送财产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要依据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失败的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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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财产约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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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那就是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产,产权登记若只登记了自己子女一方,则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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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赠与合同如何有效 夫妻之间赠与财产签订赠与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5、法律主观:婚内财产协议 ,是指夫妻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3、法律分析:婚内财产协议,是一种合同,是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内财产所做出的约定,什么叫婚内财产协议1、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做出的约定,4、婚内财产协议 是夫妻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种书面协议,法律主观: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的效力为:符合效力要件的赠与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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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过如果赠与人在赠送财产时指定财产仅归一方所有,那么即使财产是婚内所得,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约定赠与财产夫妻共有的,算共同财产,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主观:夫妻受赠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赠与人没有指定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相关法律规定的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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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遗赠人的财产一般是在受赠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后发生转移的,即遗赠人死亡后,受赠人对其进行安葬后,可持相关手续继承遗赠的财产。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那么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财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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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的来说,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夫妻在婚前,子女在婚后接收到父母赠与的房产,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在这段时间内接收到了父母赠与的房产,那么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了,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然而,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认知却存在困惑。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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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有了这样的现象存在,所以赠与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也颇受人们的关注。在很多家庭并不是这样的,即便是当事人在结婚之前,父母为其购置了房产,但是他们往往表示这种房子是赠与当事人与其妻子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赠予的这种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在了解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首先要将上面的这些问题弄明白之后,才能做出相应的判断,了解清楚赠与房产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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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再要回来可以起诉要回。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故被告李某应当无条件立即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当其拒绝履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再要回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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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赠与涉及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那么,夫妻赠与房子再卖的纳税是多少?关于夫妻赠与财产公证需要的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夫妻财产协议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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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即死亡的,该赠与协议有效力,3、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即死亡的,该赠与协议有效力,2、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2、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吗,本文将探讨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吗这一问题。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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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母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要回吗1、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可以要求孩子把房子归还自己,第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主观: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不可以撤销,除非双方在转移前撤销,离婚时,如何分割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购买的房产父母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那就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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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离婚时,对老公财产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