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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立案量刑标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徇私枉法罪立案量刑标准
内容:导读:本文大律网将从宏观角度和微观案例两方面,深入探讨徇私枉法罪的立案量刑标准,一、徇私枉法罪的定义徇私枉法罪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授权,超越职权,为达到非法目的,对需要办理的事项作出超出法定权限的决定、处理,或者以执行职务的名义破坏、冲击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采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者有关人员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孔孟廷律师2023.06.1460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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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1951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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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19104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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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应当是: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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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197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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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943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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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犯罪主体为从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
周春花律师2022.04.0319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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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标准为:对行为人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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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纠纷的裁判标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纠纷的裁判标准
内容: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纠纷的裁判标准 夫妻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再共同居住生活,这通常也涉及子女抚养教育的方式的改变,即由双方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对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抚养归属,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离婚诉讼中争抢或拒绝抚养子女的处理。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双方均争抢或拒绝抚养子女的,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那么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纠纷的裁判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11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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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刑法》对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处罚标准为: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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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作枉法裁判的罪数形态初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受贿作枉法裁判的罪数形态初探
内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施徇私枉法罪又收受当事人贿赂构成犯罪的属于牵连犯笔者称之为牵连犯说第二种观点认为徇私枉法罪的行为人在行为过程中收受财物如果达到或超过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情况,第一种观点认为实施徇私枉法罪又收受当事人贿赂构成犯罪的属于牵连犯笔者称之为牵连犯说第二种观点认为徇私枉法罪的行为人在行为过程中收受财物如果达到或超过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情况,(3)新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不合理缺乏基本的理论依据因为行为人徇私枉法同时又有受贿等行为分别构成犯罪的并不属于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或吸收犯而是构成数个独立的犯罪应当予以数罪并罚。
王学瑞律师2022.01.1711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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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探视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内容:探视权,又称之为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与不共同生活的子女相聚、交往的权利。当然,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方式应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以免损害其合法权益。探望权适用的期限仅限于父母离婚后,子女是未成年人阶段。由于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各有不同。因此,赋予其探望的权利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么探视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11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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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条件才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1、本罪的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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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1918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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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标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标准
内容:回答: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时,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参考社工人员的访视报告,考虑一切情况,并且特别考虑下列事项:推荐阅读:子女监护权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1.子女的年龄、性别、人数及健康情形。若父母一方曾有家庭暴力之记录,法院会推定家庭暴力的加害人不适宜照顾孩子,除特别情况外,会将监护权判给没有暴力的一方。那么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1.12.1952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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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二:劳动争议仲裁新裁判标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纪要二:劳动争议仲裁新裁判标准
内容:《纪要(二)》对于劳动合同订立、争议责任主体、社会保险、劳动仲裁等条目都有了什么样的最新裁判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办理退休手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可不予支持。那么纪要二:劳动争议仲裁新裁判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0739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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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枉法裁判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民事枉法裁判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1918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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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内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那么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1952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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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其中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理由是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法定条件调解无效是程序性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形式所以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理由中居于主导的决定意义调解无效则处于从属辅助性地位。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讲只应将“感情确已破裂”定位为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在这四款中后三款共同构成我国判决离婚标准的完整体系也是实践中分别情况处理各种离婚纠纷的判决依据。那么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36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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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最开始出事故的时候是3根肋骨骨折,后来过了一个月复查变成5根肋骨骨折。但是也没有达到评残的标准,然后在上次和解大讲堂的时候找到我们。现场成功委托给元甲团队,在我们的努力争取下评上了十级伤残,短时间内和解成功拿到了最高的赔偿,今天拿到了213656.1元高额赔偿款,客户很满意
元甲交通律师 227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233评论 -
【交通事故纠纷判如所请,获得当事人良好口碑】 2022年7月,河北石家庄交通事故,伤者无责,法院判如所请,护理费、误工费等高标准赔偿,获得11.4万元赔偿款!依法维权、扶危济困,您的安心生活,我们来守护!
许瑞林 427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1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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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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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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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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