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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
内容: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这是因为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就是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制作调解书时实际上审理已经完毕。因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而使调解无效时,仲裁庭可以直接裁决,以免久调不决,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经仲裁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648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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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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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内容: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李俊辉 李立峰 一、基本案情11月10日,小张拿着一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一起普通的劳动仲裁案件在该院引起了热烈的讨论。8月3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小张所在的制冷公司支付给小张垫付的医疗费三万余元。该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度。上诉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在上诉期内上诉直接导致一审裁判文书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0731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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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那么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730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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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效率如何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法律效率如何
内容: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那么劳动仲裁法律效率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0734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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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有违法之处,具体方案加微信15201539836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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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条件
内容: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有下列条件: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那么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761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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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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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0654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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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当事人就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等事项而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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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法律思考
许瑞林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法律思考
内容:所谓劳动 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劳动仲裁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算5。所谓最长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提起仲裁请示的最长期间。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法律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0739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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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第几条法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是第几条法律
内容:因为劳动者一旦起诉,仲裁裁决就不再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就失去意义。因此,劳动者一方起诉的,基层法院即应对整个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那么劳动仲裁是第几条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0651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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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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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的法律渊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的法律渊源
内容: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的法律渊源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的法律渊源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同年8月15日施行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的法律渊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0741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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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因下列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如果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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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法律规定
内容: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那么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776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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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内容:劳动者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那么劳动仲裁不服上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0768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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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对劳动仲裁时效有下列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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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内容: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8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那么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4.2988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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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主要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具体内容为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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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没有法律效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有没有法律效力
内容:劳动仲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那么劳动仲裁有没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0647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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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协商谈判,让律师退回费用,重新委托律师,帮您解决纠纷。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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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期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期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中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那么关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期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0737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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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法律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法律规定
内容: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对劳动争议案件规定仲裁时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有些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很复杂,劳动者难以在六十日内申请仲裁,往往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那么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0753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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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元甲交通律师 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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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笔工程款背后都是实际施工人辛勤的劳动,复杂的法律程序、繁多的证据材料,我们一步步揭开真相,帮助当事人要回22万元工程款。用法律的力量让公正的天平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0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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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笔工程款背后都是实际施工人辛勤的劳动,复杂的法律程序、繁多的证据材料,我们一步步揭开真相,帮助当事人要回22万元工程款。用法律的力量让公正的天平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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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林艳英 89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05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北京法律咨询 551评论 -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 2、与政府协商:可以与欠款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3、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欠款问题。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4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