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贷款需要母公司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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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公司要如何承担子公司债务对于母公司与侵权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应充分考虑到过错、举证责任倒置、公平、过错推定原则等并视子公司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侵权所致损害结果施加影响大小的程度来决定让母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所以,合同相对人只能向子公司主张违约之债权,而并无向该子公司的母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之权利,这也符合合同自由理念及公司法的有限责任原则。那么母公司要如何承担子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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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执行实践中,出现不少人民法院或其他执行机构混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产,直接用子公司的财产偿还母公司的对外债务的情况,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形中这种混淆更为突出。无论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拥有多大比例的股权,也无论其是否实际控制子公司,它都只是子公司的股东,都不能直接对子公司的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司法执行也不应强制用子公司的财产偿还母公司的债务。公司依据内部管辖关系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依据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此外,由于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责任,而是由本公司承担。那么子公司财产是否可以用来偿还母公司债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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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因此子公司的事务处理不需要经过母公司的同意。所以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只需要子公司的股东会同意。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那么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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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别是公司的财产混同,从根本上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有可能严重影响法人的偿债能力,因而也是认定公司人格混同最重要的依据。那么外商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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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可否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清偿母公司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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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不承担责任。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性,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债权人是否有免除连带责任人的义务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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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子公司有债务,母公司债务豁免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因此,如果子公司与其它经济主体订立合同,并基于该合同而产生违约之债,子公司就应依其违约行为承担债务责任。所以,合同相对人只能向子公司主张违约之债权,而并无向该子公司的母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之权利,这也符合合同自由理念及公司法的有限责任原则。那么如果子公司有债务,母公司债务豁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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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想经营好一个企业是很不容易的,企业欠债也是常有的事情,如今企业常用的方法就是将债务转移给原大股东,这样一来,企业的债务问题就由股东自负幸亏,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是有所帮助的。那么,母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剥离给子公司?下面大律网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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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公司与子公司债务问题怎么办,恶意注销公司怎么追债母公司与子公司债务问题怎么办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子公司因其经营行为而发生的债务责任关系,一般而言,既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鉴于违约与侵权这两种责任本质上的不同,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区别分析。股东为逃避债务组成的清算组,在诉讼程序启动后,不履行将已申请注销事宜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告知的法定义务,恶意注销公司,故意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母公司与子公司债务问题怎么办,恶意注销公司怎么追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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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些企业母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背上了债务,而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体可以参见公司法的规定,关于人格混同及高管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不能清偿子公司的资产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但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依据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此外,由于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责任,而是由本公司承担。那么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需要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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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以及由其股东承担有限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子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子公司签的合同母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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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子公司废业母公司怎样处理其债权债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而法人组织应该以其出资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子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子公司资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那么子公司废业母公司如何处理其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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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没有直接责任但子公司的债权人由于子公司不能显示任何净亏损的事实而间接地得到保护。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子公司因其经营行为而发生的债务责任关系一般而言既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与其它经济主体订立合同并基于该合同而产生违约之债子公司就应依其违约行为承担债务责任。那么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负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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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那么民法典中母公司债务可否由子公司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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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母子公司之间债务责任关系的法律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母子公司各作为独立的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是多数国家对于母子公司债务责任适用的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如母公司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监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损害了子公司少数股本及债权人的利益,母公司是否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债务会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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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