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缓刑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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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申请强制执行后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怎样申请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 依据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时,法院有权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以当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时,当事人就可以申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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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以及暂缓执行的期限,1、等待刑事案件结束后,债权人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债务案件,可缺席审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实践中,导致申请执行期间中断的原因很多,从大的方面可分为三类,即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履行义务、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助国家公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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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申请和解时,债权人需要注意和解协议的内容要合理合法、达成要经过法院审查、履行要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如果债权人想要向法院申请和解借款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申请,但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和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和解协议的内容要合理合法: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债权人在达成和解协议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法院的审查和判断。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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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醉酒驾驶缓刑请求书样本尊敬的法庭本人根据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的规定以及我家庭的实际状况向法庭申请缓期执行。本人在这次交通肇事中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于自己违反法律规定酒驾造成他人人身遭受的损害两个家庭因此而无法正常生活我深感自责。这次事故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事故也是第一次走上被告的席位对此我深感自责与愧疚。本人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妻子的工作收入不高在这次事故发生之前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我的收入。因此我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向法庭申请判决缓期执行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能够给我和我的家庭一个重生的机会。那么醉驾向法院申请缓刑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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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醉驾申请缓刑要怎么做目前我国各地法院对醉驾的判决高度一致在没有法定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一律是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醉驾申请缓刑要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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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在法院要怎么争取判缓刑在辩护阶段,你可以考虑从是否初犯、是否退赃、是否有被害人谅解、主动认罪、主动缴纳罚金等有利于你的角度进行辩护,并可以提出要求法院判缓刑的请求,3、法律主观:在法院要怎么争取判缓刑在辩护阶段,你可以考虑从是否初犯、是否退赃、是否有被害人谅解、主动认罪、主动缴纳罚金等有利于你的角度进行辩护,并可以提出要求法院判缓刑的请求,自己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刑吗1、法律主观:在辩护阶段,你可以考虑从是否初犯、是否退赃、是否有被害人谅解、主动认罪、主动缴纳 罚金 等有利于你的角度进行辩护,并可以提出要求法院判 缓刑 的请求。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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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在与对方进行法律争议时,一方可能会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对方的财产,以确保当事人得到相应的赔偿,这样的冻结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对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将财产转移或销毁,从而保障赔偿的实施,律师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当事人申请财产冻结等措施,如果房产有纠纷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吗在房产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此外,如果房产存在被拍卖、转让或转移的风险,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查封房产来保护自身利益。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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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1) 经本人签名或盖章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1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可由当事人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律文书主要是以下几类:1) 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 支付令3)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5) 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所有上述类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可执行的内容、未过申请执行期间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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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现实情况中,经常需要外出打工,会非常不便,这时,就要在法院判决时候,确定好执行地(尤其要关注户籍地和工作地),尽量讲材料交齐,防止后续麻烦,现实中有很多回户籍执行,导致不能在原地方工作的,此情况也适用于谈对象,外出目的地司法所等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管理,执行地司法所会打电话、微信实时视频等掌握外出动态,需按时返回、销假,参考请假、外出规定,这种申请成功率较高,会要求学校或者当地司法所等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管理,目前经常跨市、区的,可以简化审批手续,申请类似于通行证的文件,经常外出打工的会比较关注,那么,成功率大不大,请关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闻,只要有批准的,一般会发布相关新闻,可以自行预估下成功率,如需要外出,必须请假,请假需要正当理由,如探亲、看病等,打工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除非变更执行地,但手续多、材料多、难度大,3、我在A县执行缓刑,但是经常外出打工,可以吗。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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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介绍法院申请离婚的流程和四种婚姻趁早离婚的情况,并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一、法院申请离婚的流程1、准备离婚协议:在向法院申请离婚之前,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制定离婚协议,在律师的建议下,她收集了丈夫重婚的证据,并起诉到法院申请离婚,4、调解和审判:如果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进行调解,这种情况下,夫妻间的信任和共同生活的基石将受到严重破坏,继续维系婚姻将对自身和子女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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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程序1、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外国离婚判决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遂作出裁定承认该判决的法律效力,4、裁定与执行如果外国离婚判决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将作出裁定,承认该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是指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或裁定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并由我国法院予以承认和执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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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因此,对于在婚姻中出轨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收集证据,但是在法院方面是不会进行取证的,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关于女方出轨的证据:最好的是她自己承认(最好是有承认和XXX有婚外情的保证书或保证以后不再犯与丈夫好好生活、否则男方有权离婚等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据,也可以是谈论此事时的暗中录音),或者是其他知情人的证言,拍摄的相关照片、录像等都可以。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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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法律主观: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实刑,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判刑时可能予以监外执行,有重大疾病的人犯罪怎么判刑1、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实刑,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判刑时可能予以监外执行,法院判了实刑因病看守所拒收判刑后监狱拒收应该怎么办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被监狱拒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分析:被判刑了,但是看守所因嫌疑人有病不收,法院会判决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4、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重大疾病并不是判处缓刑的情形,但如果是在监狱执行刑期的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会威胁生命安全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2、罪犯有病,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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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紧迫性: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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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被判实刑的人如果有疾病需要治疗,可以向法院提出健康证明,当法院判决一个人犯罪,并判处实刑的时候,有时候被判刑的人可能有一些健康问题或疾病,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病症或健康问题可能导致个人不宜收监的情况:1. 严重的身体疾病:如果被判刑的个人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例如晚期癌症、严重心脏病等,可能会被认为不适合收监,如果被判刑的个人被认为不适合收监,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替代刑罚或措施,例如缓刑、社区服务等,3. 高龄或虚弱状态:如果被判刑的个人年纪较大或身体虚弱,无法承受监狱环境的身体和心理压力,可能会被认为不适合收监,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被判刑的人有重大疾病或严重残疾,可以申请减刑或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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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运输费,中间人有连带支付责任吗?邢先生对如何要回运输费心急如焚,穷尽了自己所有的办法依然没有要回运输费!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他的难题才得到了解决!天用专案组通过案件详细分析,认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邢先生要账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整理证据资料启动立案工作。 面对庭审中王某与宋某的各种狡辩,天用律师拿出微信记录、资金转账记录、录音等全面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王某全额支付邢先生的运费,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