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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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财产公证后有效吗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并进行公证:第一条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永久归各自所有:男方婚前(后)财产:。第二条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第七条本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那么夫妻财产公证后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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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没有财产公证,离婚时怎么分割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会怎样处理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该财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婚前财产没有财产公证,离婚时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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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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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对你们婚前各自的财产予以证明,避免今后离婚后对该财产的归属发生争执。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因为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财产能否与女方进行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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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那么能否公证所有财产归女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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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是一定需要公证的。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己确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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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固然可贺,但万一婚姻发生意外,如果有财产公证,等于添了一把维护个人权益的“保护伞”。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对女方有什么好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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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张某的父母张某带着儿子的身份证、户口本,来到公证处要求为儿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原来,张某的父母出钱为儿子买了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但又怕自己的孩子发生婚变,同时受传统意识的影响,以为自己现在买的房子会在孩子结婚一段时间后变成夫妻共同产,在孩子离婚的时候自己的辛苦钱会无辜的给女方一半,便来到公证处要求给儿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目的就是想证明房子是儿子一个人的,但还不想让儿子的女朋友知道,怕影响双方的感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对自己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证明婚前的财产归一方所有,需要男女双方拿着身份证件和财产证明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那么父母能代为公证婚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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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公证并不符合中国文化,即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一些方式。关于什么方式保护女方婚前财产的有效方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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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民法典中夫妻出轨财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民法典对夫妻出轨财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夫妻出轨后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书、财产权属证明等,一、民法典中夫妻出轨财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民法典对夫妻出轨财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夫妻出轨后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书、财产权属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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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一般5个工作日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婚前财产公证,观点不同,是对是非谁也说不清。婚姻是神圣的,是建立在双方感情基础上的,如果夫妻彼此相互信任,相互恩爱,那就脚踏实地的过你们的日子,婚前财产公证要不要都无所谓。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够接受新观念,觉得财产独立更好,请你们双方要正确对待,酌情处理,千万莫要独断专行,莫让一张婚前财产公证书,来影响你们以后的幸福生活。那么女方婚前财产公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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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假如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结婚,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民法典》,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女方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同理。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房产证的署名问题一直是众多结婚小夫妻及双方家庭都在意的问题,然而,多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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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昨天,张先生被告上宣武法院,梁女士要求其兑现承诺。据悉,这是本市首起婚前财产公证引发的官司。1998年1月,张先生和未婚妻梁女士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将位于宣武区的一套两居室赠与女方,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双方的婚前财产协议中明确认定,这套两居室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两人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五年时间过去了,张先生至今未向女方交付房子,也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婚前财产公证首次引发官司 女方索要未婚夫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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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婚前财产公证因无年限限制,因此在平衡双方利益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如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将房屋等财产公证为男方所有,而十几年后,双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这时发生婚变,男方抛弃了女方和孩子,而女方在婚前公证时一无所有,那么她和孩子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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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赵-增与未婚妻王-清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表示将一套住房送给女方。12月2日,这起被媒体称为我国婚前财产约定第一案的案件,在宣武区法院一审判决,女方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女方:协议是经过公证的 原告王-清今年54岁。据此,法院推定该份公证的真实意思并非单纯的赠与行为,而是以双方婚姻作为实质附加条件的含有赠与行为的婚前财产约定。那么北京首例婚前财产约定案女方败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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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9年无子女,因感情不合、三观不合,女方想离婚咨询元甲律师。为了帮助女方快速离婚、争取最大权益,以诉促调,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离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使女方的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开启一段全新旅程。
女方为了快速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给男方4万补偿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没让法官写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各归各有,无其他争议。男方以此为由进行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女方大额支出,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女方胜诉。 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很让女方煎熬,离婚诉讼中把条款写全,可以避免这样的麻烦。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