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般地域管辖

2022-03-25 14: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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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21:3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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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地域管辖?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什么是地域管辖?

    内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地域管辖亦称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空间范围确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一般都是按照行政区划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如前所述的《条例》第17条规定的管辖就是一般地域管辖,它是按照当事人的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的。这是劳动争议仲裁地域管辖的一种特别情况,称为特别地域管辖。那么什么是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745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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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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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呢

    内容: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126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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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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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特殊地域管辖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案件特殊地域管辖

    内容:三、涉外离婚情形: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离婚案件特殊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13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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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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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地域的公安机关管辖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地域的公安机关管辖

    内容: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地域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地域管辖,刑事管辖,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王学瑞律师
    2021.11.093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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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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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961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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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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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应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

    内容:根据国务院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双方不在同一管辖区,应在工资关系所在地管辖,而工资关系所在地指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即宁夏公司的注册地,由宁夏当地仲裁委管辖。显然,按此规定对受伤害的劳动者来说,没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鉴于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将上述几种不同的管辖原则统一起来,确定由工资关系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选择管辖的原则,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应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733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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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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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人民法院进行特殊地域管辖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包括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产生的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争议的一般地域管辖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动争议的一般地域管辖

    内容: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的权限,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权。劳动争议仲裁地域管辖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基本是一致的,这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方便当事人就地就近解决劳动争议。如前所述的《条例》第17条规定的管辖就是一般地域管辖,它是按照当事人的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那么劳动争议的一般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731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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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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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内容: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离婚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310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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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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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的地域管辖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案件的地域管辖

    内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关于离婚案件的地域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72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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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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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给别人担保的法律风险假如担保人责任受损可主张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那么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28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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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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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财产纠纷系婚姻家庭类纠纷,按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后财产纠纷系婚姻家庭类纠纷,按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

    内容:离婚后,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约定该不动产归起诉人所有,并进行了公证。本院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性质上仍属于婚姻家庭纠纷,适用普通地域管辖原则。因李某住所地不在本院辖区,故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由此,本院作出裁定,对周某的起诉,不予受理。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系婚姻家庭类纠纷,按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0785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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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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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内容: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合同诉讼,合同纠纷,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李楠楠律师
    2021.11.1034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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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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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内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那么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153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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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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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内容: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1105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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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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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杨一凡律师
    2024.03.1438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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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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