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服多长时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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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只具有“证据”性质但是司法实践中通过庭审证据质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结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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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工伤行政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需要指出的是,在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同时要按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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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和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另一种情况是对拆迁许可行为、房屋拆迁裁决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及拆迁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第三种情况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包含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前置行政行为不作为和房屋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许可决定,裁决及强制措施不作为,另外还有因行政机关不履行拆迁监督、管理职责而提起的行政诉讼。那么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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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的拆迁裁决依法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答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那么对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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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服公安机关刑事鉴定结论可否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行政与行诉,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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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可以向省信访局反映市里拒不执行的情况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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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行政诉讼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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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那么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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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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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电话答复已经明确对工伤认定案件不服提起诉讼必须复议前置。所以本地劳动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权利告知其表述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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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必须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答复通知书》,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提供答复书和相关证据,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前置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具体复议的机关是:3、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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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年前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至今未给我任何答复,请问我是否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劳动仲裁委员会?答: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年8号司法解释是关于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规定。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不是行政机关。因此,该解释不能适用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行为,即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可否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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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人仅就公安机关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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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效力待定。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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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王驾车在十字路口撞到闯红灯的小李交警部门制作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认定小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李负次要责任。小王不服以“行政认定行为错误”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评析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该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但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事故认定书仅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于责任认定书载明的责任分担比例做出判决。法院对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基于举证质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判决而不仅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当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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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胜利是二审维持原判!北京怀柔地区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无责,评上十级伤残,元甲律所专案组,以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为核心推动诉讼程序,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专业才能赢得口碑!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父母为男女双方婚内购车,购车款属于赠与还是借贷?亦或是不当得利?本案中,女方与男方离婚分割车辆时,男方主张涉案车辆购车款系男女双方共同向男方父母借款,但其并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法院按照赠与关系判决后,男方及男方父亲不服,男方父亲又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男女双方要求返还购车款。经法院审查,男方及男方父亲多次庭审陈述相互矛盾,不予支持其主张,并对二人未诚信诉讼行为进行批判。不论是赠与还是借款,均应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否则不论换成什么案由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