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排污费属于什么费 #
被浏览:122次
-
答离婚诉讼一般不处理第三人财产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07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是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内容专业性强,纠纷解决的复杂程度较高。当事人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对纠纷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建筑工程领域有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可以对双方争议进行专业的评判,给予双方专业意见,比如造价的鉴定等。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1935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后属于什么资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后属于什么资质
内容:取消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是因为土石方工程技术难度不大,专业人员要求不高,对机械设备没有特殊要求,没有必要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土石方开挖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如下:1、资质条件:两年在相关施工经验和业绩;2、机械设备:保证施工期间机械数量达到招标人要求;3、财务状况:近两年内财务状况优良;4、业绩要求:近两年有相关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信誉要求:良好社会声誉,无不良纪录,无质量及安全事故;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有建造师证书及5年相同职位工作经历。那么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后属于什么资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20119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款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内容:工程结算中,对于工程款的性质往往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工程款属于劳务性质,而有的认为工程款是服务性质。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区分工程款是劳务结算还是服务结算呢?首先明确的是工程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劳务。这是因为建筑工程作为一个项目,它的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在合同签订之后,发包人往往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工作,如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等。
段建国律师2023.02.0830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务分包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务分包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内容: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那么劳务分包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084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多付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多付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内容:多付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后,施工单位不返还多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取得多付工程款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所以是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那么多付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652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内容: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建筑工程无效不属于不当得利,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处理,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理依据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利益会造成他人损失。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632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哪些属于专业承包工程?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属于专业承包工程?
内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以下工程六十种项目属于专业承包工程: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那么哪些属于专业承包工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741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印花税的什么合同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印花税的什么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 按合同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计算。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因此,总分机构之间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印花税的什么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195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意向协议书属于工程预算审查的依据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意向协议书属于工程预算审查的依据
内容: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责任。第七条 工程保证金为确保合同履约,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万元。工程保证金属于履约性质,不计利息。工程保证金的返还,在工程完工备案后,乙方无违约现象,且无拖欠材料款和民工工资情况下,分阶段返还;若有违约,按违约处罚后的余款返还。如工程质量或工期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目标,除按本合同处罚外,工程保证金概不退还。那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意向协议书属于工程预算审查的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1658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2.1980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内容: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外,被告所在地也可能成为管辖地。此外,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1614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筑工程分包的哪些情形属于违法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分包的哪些情形属于违法
内容: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除工程主体结构部分外的其他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除了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它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允许。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哪些情形属于违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78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该案是否属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该案是否属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内容:赵明祖主张必须首先查清所谓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成立,到底是谁投资.然后才能审理原告的各项主张。实际上,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这是审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和一切合同纠纷的唯一正确方法。(三)关于各个争议焦点所涉事实的认定与分析1.苏和平要起诉全部工程款,其前提必须基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成立并合法有效,而赵明祖则主张双方并未签订真正意义上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也就是说苏和平主张的所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未成立,当然谈不到有效无效。苏和平作为建筑建筑承包合同主体不合法。那么该案是否属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1873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材料款是否属于工程款(材料款和工程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材料款是否属于工程款(材料款和工程款)
内容:为什么材料预付款不属于工程款材料预付款在支付时,工程还没有开始,所以不属于工程款,木门工程款还是材料款材料,包工包料的工程里工程款里包括不包括材料款包括材料款,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木门属于材料,因此是属于材料款,而不是工程款,承包人为实际施工人代付的材料款,可以认定为已付工程款 ,一并开具&ldquo。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3.03101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732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270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912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519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80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4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29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