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分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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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定义上区别: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所有权,又称商标占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工业产权中的一种类型,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使用权包含在所有权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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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内容:关键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产权证明、房地产权利、法律实践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概念及区别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房地产权利证书,都是产权证明,但是在含义和意义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一)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一种证明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房地产权利证书,虽然它们都是房屋产权证明,但在法律意义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2、房产证的影响房产证只证明房屋的权属,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对于保障房屋产权、避免房产的侵害有很好的效果。
王学瑞律师2023.06.1369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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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保全制度,这两种权利有一定的异同。二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务人违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处分权危害债权时,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使权力的范围必须是仅限于债权。那么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10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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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区别为:范围不同。土地经营权一般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包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不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一般为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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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抵押物不一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那么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647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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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七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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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项目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里
内容:工程项目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里
龙珊律师2021.10.2655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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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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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有什么区别
内容: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有什么区别所谓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无处分权的动产合法占有人将该动产处分给善意第三人时,受让人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另外,盗窃物、遗失物由拍卖市场、其他公开交易市场等依善意方式购买的,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善意取得人在取得财产时必须怀着善意、即不知情,时效取得中的取得人原则上应为善意。善意取得是基于善意第三人占有财产的事实,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时效取得则是因为原权利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因为法律亦不必再对其加以保护,则重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615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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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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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破产和债务清算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宣告破产和债务清算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内容: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那么宣告破产和债务清算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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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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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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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35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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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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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106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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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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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房屋产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个人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经过房屋管理机关登记,发放了不动产产权证书,能对外进行公示的物权。房屋使用权只是使用、利用房屋的权利,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也不需要进行公示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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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内容: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一、概念的区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处分: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由此可见,无权代理的效力分为无权代理的生效和无权代理的无效两种情况。那么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63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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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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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
内容: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在物权行为模式下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所指向的对象是不同的。非直接处分标的物,唯就该标的物作成负有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称之为负担行为。显然,最高法的思想是把无权处分区分为不同情况:在买卖合同中,负担行为有效而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在其他合同中如动产抵押、质押合同,合同的效力待定。那么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614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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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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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内容:目前,中国的贷款制度正在走向成熟,银行有贷款业务,贷款需要有担保,那么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1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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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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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下文将从抵押和担保的区别、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这两方面来对比分析其含义。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43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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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所指向的对象不同: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及单独转让的;2、房屋产权确权,是指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建筑物本身,是可以转让的;3、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通常来说,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证,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才能受让。《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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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内容: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方。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那么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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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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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18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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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率和抵押率有什么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质押率和抵押率有什么区别?
内容:用房产做抵押,抵押率不得跨过抵押物评价价值的七成;2、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跨过六成;3、以轿车等交通工具。抵押率也被称做“垫头”,是抵押贷款本息之和与抵押物评价的比值。银行判定抵押率参看政策1、贷款危险。所以贷款人对危险大的贷款,选用下降抵押率来减少危险;危险小的,抵押率可高些。依照危险赔偿原则,抵押那些占管危险和处置危险都比较大的抵押物,抵押率应当低一些,反之,则可定得高一些。贷款期限越长,抵押期也越长,在抵押期内接受的危险也越大,因此,抵押率应当低一些。那么质押率和抵押率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78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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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23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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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十二根肋骨骨折,经过艰难的诉讼,诉求全部被支持,护理费5万+、精损2万整都获赔。对于突破法官常规判决,要有决心,勇敢坚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或许,只是差了一点恒心、专业,就是案件基本判如所请和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的区别。
郭铭芝 73评论 -
生活不听你的励志,也没时间让你下决心。 每个行业都有赚钱跟不赚钱的人,区别在于自己付出多少。每天如果都没有行动,就只能等来一场空。 与其去抱怨,不如静下来走心的尽力一回!姚平 4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