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在校摔伤学校是否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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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校外驾车撞伤人父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中学生校外驾车撞伤人父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分歧被告黄某某是中学生在校外驾车撞伤人父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其父母对事故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黄某某违反交通通行的规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黄某某单方过错应由黄某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原告经济损失应由被告黄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黄某某现年15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黄某能、何青作为黄某某的监护人未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经常放任未成年儿子驾驶车辆助长了未成年飞车驾车的坏习惯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赔偿责任。那么中学生校外驾车撞伤人父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2831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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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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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摔伤赔偿标准
许瑞林律师
学生在校摔伤赔偿标准
内容:学生在校摔伤赔偿标准: 学生在校意外摔倒的赔偿是如果学校未尽到责任的,学校需要赔偿。赔偿方式适用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项目一般涉及以下内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当然如果出现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许瑞林律师2023.05.1924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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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到颅内出血打人方除赔偿医药费外还需赔偿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打到颅内出血打人方除赔偿医药费外还需赔偿什么
内容:法律咨询:我弟弟被打到颅内出血打人方除赔偿医药费外还需赔偿哪些费用我弟弟在校下课期间发现同学和高一年级同学打架,上前劝阻被高一年级同学用铁棍击打头部,造成颅内出血,在榆树市医院住院10天病情加重转入长春中日联合医院并作了脑部手术,我想请问一下对于这件事学校是否有责任,有多大责任,打人方除赔偿医药费外还需赔偿那些费用,我方是否有责任,有多大责任!对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打到颅内出血打人方除赔偿医药费外还需赔偿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321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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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对于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部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原劳动部出台的部门规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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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后是否监护权转移到学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学生入学后是否监护权转移到学校
内容:家长虽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但学生在校期间应由学校行使临时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校方应该担负教育、保护、管理的职责,应该承认这种未成年人实际监护权的转移。只要监护人的身份不变,监护资格没有丧失,就不会发生监护责任转移的情形。监护的权利义务双重属性和不可分离性,意味着监护责任的转移,必须以监护权的转移为前提。监护人已无法对被监护人进行监护,此时的监护人应为学校。那么学生入学后是否监护权转移到学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5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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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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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在校大学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大概多少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户口在校大学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大概多少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的?关于农村户口在校大学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交通事故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0551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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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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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与学校协商,如果遭受到了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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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责任划分,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责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学生意外伤害责任划分,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责任
内容: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不一定有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负责,但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监管义务的除外。
于海明律师2023.08.1536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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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学校是否应分担交通事故责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学生请假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学校是否应分担交通事故责任
内容:学生请假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学校是否应分担交通事故责任不需要。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要件之一是须有未尽管理职责的行为。而请假并不在此范围里。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那么学生请假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学校是否应分担交通事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2980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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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学生伤害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内容:对于学生伤害事故中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有损害便须有救济,如果学生伤害事故确实导致了精神损害的产生,那么便须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学生伤害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损害赔偿权利人如何界定、何种情况下应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赔偿等。因此在学生因伤害事故而受伤或致残时,不仅对学生的精神损害需要加以赔偿,对其近亲属因此而遭受的精神创伤也须加以赔偿。因而可见,在人身伤害中,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学生伤害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343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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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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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里摔伤学校是否负责,学生在学校摔伤谁负责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学生在学校里摔伤学校是否负责,学生在学校摔伤谁负责
内容:学生在学校里受伤,学校要负责的。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应该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学校有监督不力,施救不及时等情况。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 承担赔偿责任 ,但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不承担责任 。
段建国律师2023.08.2130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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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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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园贷事件学校有责任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学生校园贷事件学校有责任吗
内容:学校有责任对校园贷进行监测和预警。因学生在学校学习知识,故而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安全,老师更应该教导学生理性消费,而且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但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现在的校园里,各种校园贷广告随处可见,由于缺乏贷款知识和安全意识,很多学生根本无法判别广告内容是否真实,校方也没有及时对校园贷广告进行制止,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也是有责任的。那么大学生校园贷事件学校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729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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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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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内容:近年来,学生在学校受伤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痛苦。那么,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应该如何赔偿呢?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邢颖律师2023.09.0598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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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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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公交摔伤是否可以索赔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乘客坐公交摔伤是否可以索赔
内容:乘客坐公交摔伤是否可以索赔应根据不同的案情适用不同比例承担方式。在都受损害的情况下让好意一方赔偿无偿乘车一方损失显失公平。一场交通事故往往可以使车主倾家荡产在灾难面前他们也属“弱势”。所以应当平等对待否则就是显失公平在此情况下对同乘人应采纳德国民法法学家的理论即“默示的风险承担”而不是“默示的风险排除”。有些体育项目都属于高度危险领域如跳伞、攀岩、高低杠、足球、鞍马等项目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出现事故现象比比皆事但未见向对方索赔这就属默示风险承担同乘亦属此理。获得利益不足补偿同乘人的损失的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过错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那么乘客坐公交摔伤是否可以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813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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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谁负责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谁负责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的保障,学校C理应尽到注意与保障义务,尤其事发当日属于雨天湿滑环境,理应在走廊通道中加强防滑措施,任课老师亦应高度关注学生行进秩序,学校辩称根据监控视频,确认小虎自行从垃圾桶内取出瓷砖碎片后垫于脚下滑行,其受伤系自身行为导致,学校已告知不得嬉戏、遛滑,已尽管理、教育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现学校所采取的一般措施尚不足以充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之人身安全,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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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抑郁症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抑郁症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李孟阳律师2023.04.18139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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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伤大学生学生受伤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摩托车撞伤大学生学生受伤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
内容:摩托车撞伤大学生学生受伤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在校大学生受伤期间未从事务工活动,没有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故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务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到恢复劳动能力这一期间,因无法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此,在校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赔偿。那么摩托车撞伤大学生学生受伤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465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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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成功和解案件!当事人在建筑工地摔伤,元甲律所仅用1个月帮助当事人与公司谈和解,获得赔偿款26万元,解决了伤者的后顾之忧!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73评论 -
【法院判了!消费者凌晨在烧烤店就餐时因与他人发生矛盾、相互殴打且死亡的,烧烤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https://leyu.dalvlaw.cn/itver/n/946182/13811897481?compId=40051243
邢颖 29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7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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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婚内男方在情人节给第三人转账520,5.2,1314,在其它时期买女性内裤,女士化妆品。我们主张男方出轨,男方否认,法院认定男方存在婚内过错,赔偿女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如果你和你身边的朋友也遇见过相似的情况,可以咨询我,给到你专业的指导。
林艳英 653评论 -
想知道您能否可以拿到离婚的赔偿,请认真看完我的视频,多学法律不吃亏,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林艳英 320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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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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