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竣工审计结算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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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的工作内容只是装饰和装修,则不符合优先受偿权的要求。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二百零八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九条,在同一财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抵押的,留置权优先受偿。这里针对的只是动产,因为不动产不能用于留置。《担保法解释》规定,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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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完后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结算完后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内容:当事人约定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文件之后结算期限内协助结算的,诉讼时效自该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崔玉君律师2022.03.2187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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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怎么办
内容:(一)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质量不合格、未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由于建设方或施工方的原因,工程半途不能完工,也无法进行竣工验收。(五)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已送审价为准的工程结算纠纷适用“以送审价为准”规则须满足两项条件:1、承包人提交了完整无缺的竣工结算文件,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2、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未置可否。(六)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引发工程结算纠纷承包方往往为了承揽业务,对发包方在合同中设下的“竣工”概念陷阱不加防范。那么出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1726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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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是公开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是公开事项
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3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2本),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地质勘察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核算书(原件),人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惠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是公开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0109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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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回建设工程款?涉政府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前收回工程款480万!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要回建设工程款?涉政府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前收回工程款480万!
内容:法律依据:双方建设工程《合同书》专用条款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支付至全部工程款(招标人将有关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完成,报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后的审定值)的7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法律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3条第2款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
邢颖律师2023.04.035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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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郭铭芝律师2023.12.2033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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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内容: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是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未做三方确认,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表现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承包方提交决算报告的前提是工程“竣工”。“竣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情况比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竣工”要复杂得多。违约之争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如果建设单位参与指定或者暗示分包单位,则引起的工程款结算纠纷会更复杂。当全额发票应付的税款超过剩余工程款时,这种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更大。尾款的争议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那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主要表现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1674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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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结算问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结算问题
内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是工程结算的首要标准。结算中,一般先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审核。[page]为了制止这种不法行为,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这条规定对制止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欠工程款的不法行为,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更好地约束双方当事人,使建设部的这条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解释》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结算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1680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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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工程款诉讼时效有关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我国关于工程款诉讼时效有关规定
内容:(一)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的,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计算诉讼时效。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期限有约定的,自约定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但是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翁玉素律师2022.03.2124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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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油储备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家粮油储备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局:为了规范国家粮食、油脂储备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全面考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国家投资及早发挥效益,根据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粮食、油脂储备库建设工程特点,我局制定了《国家粮油储备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第三条储备库竣工验收必须严肃认真,坚持标准,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七条工程档案资料验收按国家档案局1992年5月6日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施工单位交付的完工子项,建设单位均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组织交工验收。那么国家粮油储备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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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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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时效性法律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结算时效性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主观: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的规定: 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工程结算时间法律规定1、法律主观: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法律主观:工程款结算有诉讼时效,结算工程款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主观:工程款结算有诉讼时效,结算工程款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王学瑞律师2023.11.2845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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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条款的约定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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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条款的约定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条款的约定
刘晓红律师2021.10.2831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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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陈宗琼律师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内容:02一审法院认为首先,结算书系城建集团与启迪公司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计要求而提供,结算书首页中双方基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盖章,结合上述结算书出具的背景,在启迪公司亦否认结算书金额为最终合意,且无其他证据进一步佐证双方同意以结算书金额作为结算金额的情况下,无法推定出配合审计提交的结算书即为双方做出了结算金额最终确认的意思表示,故对于城建集团主张的双方应达成结算金额的一致意见,法院无法采信,2016年9月20日,启迪公司(发包人)与城建集团(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建设房山区河北镇棚户区改造水泥一厂片区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地块)(土方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陈宗琼律师2024.04.3065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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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竣工验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的竣工验收
内容: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要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人修理、改建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对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从合同约定的期限的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在工程建设实践中,竣工报告批准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发包人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的竣工验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2743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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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任何一个环节资金链的断开都将影响开发商的支付能力,从而引发工程款的结算纠纷。非诚信引发的结算纠纷表现在发包方在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及5%尾款支付甚至毫无根据的拖欠等方面制造人为纠纷。买方市场下,建设工程发包方滥用市场优势,合同双方权利失衡。那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1632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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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6、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扣除工程折价款中所含利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合同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结算协议有效。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3、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329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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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挂靠,工程欠款、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 没有施工合同、其他证据缺失,怎么办? ☆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0年法院工作经验的专家老师,帮你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3月15日19:00,扫码观看,直播密码私聊获取。郭铭芝 6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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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250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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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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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54评论 -
建筑工程律师:拖延审计、结算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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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张嘉娱 36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