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维修司法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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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达客运公司司机袁某将公司所属的卧铺车交给潘某,要求其给该车右边窗玻璃打玻璃胶,双方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首先,潘某承揽的工作是给通达客运公司卧铺车右边窗玻璃打玻璃胶,该项工作技术要求不高,工作程序也不复杂,同时不存在高危性或不法性,因此通达客运公司不存在定作过失;其次,通达客运公司司机袁某将车辆交给潘某时,只要求其给车辆右边窗玻璃打玻璃胶,以防止漏水,该项指示不存在危险性或者违法性,故通达客运公司不具有指示过失;再次,通达客运公司司机袁某作为普通消费者,并不具备鉴别汽车维修资质的专业知识,因此也不具有审查和鉴别潘某作为承揽人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的法定义务。综上所述,潘某家人要求通达客运公司赔偿损失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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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事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事项
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3019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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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
内容:正规的汽车修理厂接受维修车辆,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拟订维修合同,让车主认可并签名就是其中之一。双方的违约责任1.送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承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那么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0186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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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
内容: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但是也有存在司法机构不予受理的情况。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刘晓红律师2022.03.0375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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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陈宗琼律师
北京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内容: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北京法院入围司法鉴定机构信息,解答:2020年3月,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专业机构信息&ldquo,解答: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如果碰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等级鉴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房地产评估、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产品质量鉴定等,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二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专业机构的确定以当事人协商选择与人民法院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陈宗琼律师2024.03.1817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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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和保险公司协商,保险是应当进行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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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维修资质怎么办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特种设备维修资质怎么办理
内容:特种设备维修、安装需要单位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资质。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获得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特种设备全领域质量鉴定资质证书并获得省级以上高法院入册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有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那么特种设备维修资质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1436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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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内容:司法鉴定机构都是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的,只有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司法鉴定许可证上一般会写明: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业务范围、有效期限以及执业证书号,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应当仔细核对上述信息。
龙珊律师2022.01.2622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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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机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选择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机构?
内容: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一些交通大队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还是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案例时有发生,一、如何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任冰峰律师2022.01.1487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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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平司法鉴定机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平司法鉴定机构
内容: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立、北京市司法局审核批准,自二零零八年开展了DNA鉴定业务,旨在宣传和普及相关DNA鉴定的常识,使大家对于DNA概念及DNA检测的科学性、真实性、简易性有比较全面的认识。那么北京天平司法鉴定机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73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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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错误的司法鉴定怎样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对错误的司法鉴定怎样处理
内容:二、法院对错误的司法鉴定处理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发现司法鉴定存在错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发现原鉴定结论存在明显错误或缺陷,可以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撤销鉴定结论:如果需要撤销原鉴定结论,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原鉴定机构撤销其结论,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新鉴定,赔偿损失:如果错误的司法鉴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法院可以要求原鉴定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重新鉴定:如果需要重新鉴定,法院应当重新选择鉴定机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委托和受理。
吴梦云律师2023.10.1964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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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包括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等。商业银行汽车贷款流程是什么1、客户申请。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3、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那么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0100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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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省)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省)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或者是工伤致残的,当入院治疗痊愈或是到了可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时,可以去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省) 1、机构名称:山西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40102005 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南十方街55号 邮政编码:030045 法定代表人:陈刚 机构负责人:王斌红 联系电话:0351-8726148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司法鉴定。那么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44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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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工程质量鉴定的必须条件法律分析: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许瑞林律师2024.03.0490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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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汽车如何分割?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汽车如何分割?
内容:在双方均不想取得汽车所有权时,法院会依据双方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处理,再对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2离婚时车辆分割的方式在离婚案件中,确定车辆的价值之后,对车辆进行分割主要有三种方式:(一)补偿,但是,在分割汽车时,考虑到部分城市车牌号的稀缺性,如果当事人双方以十几万确定其价值,一般也会被法院认可,(二)评估确定很多情况下,双方无法就车辆的具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车辆的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结果可直接作为法院的判决依据。
杨一凡律师2023.06.068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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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1年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内容:2021年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现行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办案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制度。
张旭律师2022.01.2689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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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内容:5、法律主观:医疗过错认定步骤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机构收到人民法院委托后,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出结果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过错认定怎么进行1、法律主观:医疗过错认定的步骤如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确定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1、法律主观: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程序 : 医疗过错鉴定 的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怎么鉴定的1、法律主观: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程序 : 医疗过错鉴定 的申请。
郭铭芝律师2023.11.0829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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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0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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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2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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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20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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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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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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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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